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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网
2010/5/27 10:22

三网融合方案首露端倪 电信获内容播控权

经济观察网  闫薇

在递交给国务院三网融合领导小组的前两套方案均被打回重写后,广电总局和工信部双方均作出让步的三网融合第三套方案,目前获得国务院的基本认可。

消息人士告诉记者,比较前两套方案,新方案最大的变化在于,中国电信以某种形式获得了部分影视播控权。这意味着,目前新方案已经在电信和广电最具矛盾的双向进入问题上,互相做出了宽容和让步。

在前两稿试点方案被国务院三网融合领导小组打回后,广电总局和工信部两部委制定的试点方案的第三稿,在5月20日左右又一次提交。据记者了解,目前第三稿解决了前两次的矛盾分歧,已经在领导小组内部获得通过,最迟将在5月底公布。

内容播控权对电信运营商放开,令广电系统更感觉到了竞争的压力,使其加快了对互联网电视的管控进程。5月27日,广电网络(600831)发布公告称,该公司取得了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据悉,近日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向其签发了《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甲种)》。有效期限自2010年4月28日至2013年4月28日,为期三年。

记者注意到,这一许可证允许广电网络在陕西省范围内的以有线传输的方式,通过即时点播和下载播放两种方式,向用户传输新闻、电影、电视剧、综艺、体育、音乐、戏曲、教育、科技、财经、气象、军事、生活信息等内容。这将是继今年4月广电总局要求对互联网电视下发《互联网电视内容服务管理规范》、《互联网电视集成业务管理规范》后,首次公布的地方广电企业获得的内容服务管理牌照。

上述两则规范实际上规定了“互联网电视集成平台和与其相对应的互联网电视机必须是完全绑定的关系,平台对植入电视机中的客户端的控制和管理要具有唯一性,且每台互联网电视必须植入集成业务公司的客户端。”实际上,这些规定限制了互联网电视是上电信的网还是广电的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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