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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5/31 14:54
三大基础电信运营商同步启动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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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14讯 5月31日下午消息 国内三大基础电信运营商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于今日同时发布公告,称正式启动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工作,这也意味着备受关注的虚拟运营商改革即将开始。

此前,工信部于5月17日发布了《关于开展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工作的通告》,其中规定,“拥有移动网络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在发文之日起15日内,在其公司网站的显著位置向社会公开移动通信转售业务的接洽部门,并明确与转售企业合作的相关事项。在有转售企业提出合作意向之日起4个月内,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应与两家以上转售企业签署合作协议,并在试点受理期间与两家以上转售企业开展合作”。

中国电信公告称,“现公开向社会诚征移动通信转售业务合作企业。合作企业应满足工业和信息化部《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方案》相关要求,具备开展移动通信转售业务的能力和条件。我公司将向前来接洽并满足《方案》条件的企业提供移动通信转售合作需求材料,请相关企业向我公司书面提供符合需求材料要求的合作意向书。我公司将按照《方案》要求尽快与意向合作方开展后续工作”。

中国移动公告称,“我司诚挚欢迎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方案》条件要求、并有意向和我司合作开展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的企业前来洽谈。我司将为前来洽谈的企业提供《移动通信转售业务合作需求书》,企业可据此提出《移动通信转售业务合作意向书》,并于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反馈我司,正式提出合作意向,我司将按工作流程加快开展后续工作。我司将坚持合作共赢的原则,与转售业务试点企业加强协作,更好地满足广大客户通信需求,加快推动社会信息化进程。”

中国联通公告称,“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与我公司联系。为方便意向企业,我公司全部采用电子邮件方式受理,不接受当面接洽。具体程序为:(1)初步接洽:意向企业将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介绍信扫描件,发送至我公司指定电子邮箱。介绍信应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2)提出意向:我公司收到意向企业电子邮件后,向意向企业提供《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合作意向书》电子模板。意向企业填写完毕后反馈至我公司,正式提出合作意向;(3)评估反馈:我公司在对合作意向书进行初步评估后,将结果告知意向企业;(4)商洽谈判:我公司与通过初步评估的意向企业开展商洽谈判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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