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争议折射出移动互联网产业转型中的阵痛,体现了产业交叉融合和跨界竞争所引发的变局。它背后隐含着新时期产业商业模式的重新设计、产业链上各环节重新合作、利益分配调整等系列重大问题。如何破解当前困局? 4月14日,北京邮电大学EMBA中心、EMBA联合会和新华网新华E观天下栏目联合组织“微信争议——移动互联网产业变局下的理性思考”论坛对此进行专题聚焦。北京邮电大学校长助理兼经济管理学院执行院长吕廷杰,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所副所长马骏, 人民邮电报社总编辑、中国通信学会常务理事武锁宁, 中国社会科学院信息化研究中心秘书长、中国信息经济学会常务理事姜奇平(书面发言), 工信部电信研究院副总工、工信部电信经济专家委员会秘书长陈金桥, 北京邮电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阚凯力, 飞象网CEO、中国通信业知名观察家项立刚等专家出席,新华网副总编申江婴主持论坛。专家们从关切用户利益,鼓励产业创新, 遵循客观经济规律,构建一个合作共赢的产业新生态等角度阐述了各自观点。
专家们不同意见激烈交锋。
关切用户利益
在论坛进行的全进程中,专家们尽管有不同意见交锋, 但他们中约半数的人对OTT企业向电信运营商付费表示赞成。在会议现场,主持人还对上百参会听众作了一个随机调查,结果显示,反对向消费者收费的也大约占一半。
特别突出“关切用户利益”, 力倡各方合作共生, 良好产业生态最终会为全体民众带来最好的产品和服务。这是当天论坛给人留下的深刻印象。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所副所长马骏表示,微信收费是两个层面的问题:一是互联网企业是否向用户收费;二是电信运营商为互联网公司提供的传输服务是否要收费。他提醒,对于收费问题应该慎重对待。
北京邮电大学校长助理兼经济管理学院执行院长吕廷杰认为, 电信运营商应该向腾讯收费,腾讯可以不向消费者收费。电信运营商向腾讯收费后,腾讯不一定会把成本转嫁给消费者,变成向消费者收费。原因是互联网企业越来越多地向媒体转型,而媒体的商业模式不是前向收费,而是发布广告的后向收费。
工信部电信研究院副总工、工信部电信经济专家委员会秘书长陈金桥博士从四个角度解析了“微信用户将要交费”这一广泛误传。其一是腾讯已多次发表声明,基础服务肯定不向用户收费。其二是到目前为止,腾讯高管没有任何一个人说微信不商业化,其商业化旗帜已经举起来了。互联网企业做移动系统一直秉承聚合共赢的理念,擅长后向收费,即向前台用户讲体验,一般不直接收费,借助聚合优质内容,后台传递信息,引导消费者和用户的厂商到平台上来,这样恐怕要收点后向费用。微信也表明了, 未来商业化可以借鉴韩国NHN公司旗下的KAKAO和Line的产品模式,把微游戏植入,通过网络游戏虚拟币实现海量入口。另外还有支付、商务、广告等来钱服务,虽然后者比例比较低,但这是已经成形的商业模式。其三是信息通信业带来产业边际融合,未来的创新空间足够大,没有谁能在短期内击败谁。良好的移动互联网生态最终会为全体民众带来最好的产品和服务。这是产业共同追求的方向。其四是未来移动互联网生态将由平台级产品主导,聚合流量、内容和服务的套餐定价模式可能会流行起来,因为它较好兼顾了各方利益,实现成本分担和利益共享。
人民邮电报社总编辑、中国通信学会常务理事武锁宁表示,微信是一个好产品,符合消费习惯的变化。俗话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过去电信业满足的是点到点的通信,广播电视满足的是点到众的方式,但是 “人以群分”的信息交流还没有得到充分满足。随着微信的诞生,人们这方面的需求就得到了满足。微信若要持续繁荣,上策还是合作共生。
北京邮电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阚凯力表示,绝对不能向消费者收费,政府监管部门的第一责任是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同时,他也反对运营商向腾讯额外收费。他提出,电信运营商应该逐步变成一个公用基础设施企业。电信业发展的总体趋势是OTT,即网业分离,未来业务都是建立在基础网络上面,只有这样众多应用才能真正发展起来。
与阚凯力的观点类似,飞象网CEO、中国通信业知名观察家项立刚也反对向腾讯收费,反对向普通用户收费。他表示,在新的产业变局过程中,各方各司其职做好各自的事情,这个产业才能够正常、健康发展,才能够有价值。这也是产业应有的态度。具体来说,业务开发商要做出好的业务,为消费者提供有价值的业务;电信运营商要提供一个高品质的、运行顺畅的网络。
鼓励产业创新
“尊重创新”是论坛发出的最强音之一。腾讯是国内一家比较优秀的互联网企业,其创新值得尊敬。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中国移动都是创新的典范,运营商提出的“移动梦网”商业模式等创新举措,曾帮助中国互联网经济走出低谷,值得我们为他们鼓掌。但是, 互联网企业与电信运营企业之间在商业模式、业务模式、合作模式创新等方面都面临相互学习需要。为了激励创新,政府主管部门在监管思路上又如何与时俱进呢?专家们给出了建议。
吕廷杰表示,必须肯定微信是一种创新。这类业务的面世会使传统通信产生低廉的、更有效的传输方式,应该欢迎。工信部将来出台政策、电信运营商、腾讯都要鼓励创新。
在业务模式创新上,陈金桥认为,电信运营商基于垂直一体化的产品服务思路面临严峻挑战。微信的名字起得很好,功能内涵均十分丰富。这个产品的创新逻辑是大量的微创新,几乎每一项大家觉得更方便的功能都是继承于传统产品。腾讯做产品的逻辑与电信运营商的逻辑是完全不一样的。电信运营商做产品的逻辑需要创新。每做一个产品都要求是运营级的,要求资源集中调度掌控,质量与安全端到端控制,这样的产品固然不错,但开发周期、运营成本和用户体验均无法与互联网公司的产品匹配。如果产品创新思路也遵循垂直一体化的老路,显然无法与惯于水平融合的OTT服务产品竞争。以微信为代表的OTT服务产品,但求所用不求所有,它的内容就是来自于第三方和网民的创造分享,这个产品实际上就是用水平融合思路做出来的。
阚凯力提出,随着信息时代的来临,更需要技术创新。在电信业作为基础设施的基础之上来创新,造就大量的互联网业务和应用,这是关系国民经济发展的大问题。因此,类似微信这样的OTT业务,必将越来越多地涌现。面对这种情况,电信监管部门绝不能一味保护运营商的传统业务模式。例如,我国至今还禁止网络电话就是如此。与此相反,监管部门必须引导运营商尽快适应OTT业务的存在和快速发展,并为这些OTT业务提供最好的运行条件。否则,必将使运营商越来越落后于技术和时代的发展潮流。
在合作模式创新上,陈金桥认为,未来最有可能携手共赢的方向是基础运营商向前迈一大步,互联网企业向后退一小步,就是把流量套餐进行捆绑,这也是用户可接受的方式。互联网企业仍然干自己擅长的后向付费,靠其它基础服务来增加收费;运营商把它的基础能力和信息平台进行整合。这样才能达到动态的基本平衡。
武锁宁则表示,应该积极鼓励微信的繁荣发展。微信代表着技术进步的方向,也适应了人们信息交流的最新需要,应该得到鼓励。如果产业界的合作能够更好,让微信健康发展是上上策。
中国社会科学院信息化研究中心秘书长、中国信息经济学会常务理事姜奇平也认为,合作共赢有利于把移动互联网产业链整体做大。为此,他提议:应加强技术和标准上的协调合作;对于实质的产业利益,可以在协商中通过合作来解决。
在商业模式创新上, 吕廷杰指出,现在的问题是商业模式没有创新。其实微信可以不向任何消费者收费,哪怕有更多的成本支出。因为互联网产业有很多交叉补贴的机会,这就需要有一个良好的商业创新机制激励OTT企业去创新,而不应该仅仅是靠“搭便车”谋求利益。
当然,电信运营商也应该有创新机制,有更好的为社会各种各样的信息服务,如安全、支付等,提供良好平台的能力。当应用丰富了,从中又有一定的获利手段,照样可以成功转型。可见,大家都做自己擅长的事,产业链就协同了。
为确保创新,现在欧盟已经出现电信业监管的重新转型:平衡基础业务投资和业务之间的矛盾。面对新情况,国内监管思路又将如何调整?陈金桥强调,政府管理部门必须要有新的思路来迎接新的产品、服务变革带来的挑战,不能简单地运用行政手段重新划分利益分配,而要尊重市场规律,让市场发挥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使民众真正分享到技术进步和商业变革所带来的好处。管理思路调整可朝着两个基本路线进行:一是如何更有效地激励创新;二是在保护好消费者长期利益的前提下,如何维护公平竞争、实现产业链共赢。
现场互动踊跃。
遵循经济规律
“遵循经济规律”也是本场论坛最热高频词之一。但是,需要遵循什么经济规律?部分专家认为, 凡是被公众大规模使用的产品或者服务没有永远的、绝对的、免费的道理;而另一部分专家认为,反对价格歧视和歧视性收费也是一种经济规律,由电信运营商承担网络改造的成本,同样符合经济规律。
吕廷杰强调,在网业分离的情况下OTT和运营商之间就形成了上下游的关系,这两者之间从商业规律上来讲是要结算的,所以运营商应向腾讯收取一定费用。有人说腾讯在接入运营商网络的时候已经付了费用了,这是对的,但是这个费用不足以弥补因为OTT业务所带来的成本的增加,这个成本主要是在面向连接的频繁接入对运营商的信令网压力和需要对之扩容的压力。举一个例子,好像一个家居的购物中心店家已经交了费用了,但是卖灯具的一定要缴更多的钱,因为他要耗更多的电力,所以要额外收钱。
他说,电信运营商习惯于向终端客户收费,但是非常不熟悉反向收费。李嘉诚当年投几百亿盖了东方广场。那现在谁在给他付钱呢?谁开店谁付钱,这是天经地义的。微信业务有如开在东方广场上的店面,运营商向它收钱,是题中应有之义。在网业分离后,电信运营商不能掌控所有业务后,形成了上下游关系,肯定有结算。
他认为腾讯未来要按经济规律办事,对运营商所增加的成本付费,同时也认为OTT业务对运营商带来两方面的替代——对传统语音、短信业务的替代,而这种替代应该是鼓励的,因为这种业务本身是技术进步的产物,但是由于它对信息系统的过度占用导致接通率下降、收入降低这个成本是需要付费的。
陈金桥预测,未来各方一定会寻找到一个利益的平衡点。无论电信运营商所熟悉的前向收费模式或者是互联网企业熟悉的后向收费模式最终都会走到新的平衡点上。
武锁宁说,国资委对电信企业是有盈利要求和经济指标考核的。既然是企业,那么就要考虑成本回收和投入产出的合理性了。现在电信运营企业提出收费,主要是针对互联网企业来考虑的。这有没有合理性?这与产业存在着的一个特殊问题有关。现在在3G网络上、宽带网络上跑的通信都有一个信令网跟它沟通着,信令就像人的神经系统,有点像机场路旁边有一个应急车道。随着微信用户不断上量级,信令通信的需求持续大幅度增加,这样信令网肯定要扩容,否则健康的发展有问题。而扩容工程可能就涉及到成本的消化和收入属于谁的问题,即要考虑投入产出的问题。在市场经济格局下,谁请客、谁付费的原则是符合经济规律的,应该得到体现。他还强调,我们在贯彻经济规律的时候,要辩证思维,要把普遍规律和行业实际结合好。他建议认真考虑经济补偿的问题。当然补偿的多和少,要有一种精确计算,如,数据流带来的收益和信令网带来的成本是一个什么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