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
`
2014/7/10 09:28
电信价格水平为什么一直在下降?[图]
0
0

“各国宽带价格排行,中国比印度还贵”,“一晚上没关4G,第二天早上房子归移动了”……

关于电信资费,消费者的吐槽一直没断。

而听了这些话,电信员工心里的委屈和疑惑也如影随形。这几年,三大运营商投入巨资建设光网和4G,为了发展业务,基层员工没少忙活,忙活完了有效果,大家也认了。但是许多人心里还是有一个结解不开。这不,有基层读者给编辑部写来了信,提出了心里的疑问:电信资费只降不升是否有局限性?今天我们选登的这封基层来信,只是其中的一个例子,但却很能反映相当大一部分电信员工的心声。我们编辑部收集到的问题还有:

“为什么我们一直在降价还有人骂?”

“这年头什么都涨价,为什么电信资费不能涨?”

“为什么光纤比铜线快那么多,价格却一样?”

“投了那么多钱建4G,为什么资费还要降价?”

“电信企业是国企也是上市公司,一味降价,损害的是谁的利益?”

为了给大家解开这些疑惑,我们特地邀请专家聊聊这个话题。

读完专家的解释,我们可以理直气壮地说,电信降价,既是技术、经济和监管因素的共同使然,也在客观上促进了国民经济的发展,造福了全国消费者。

降资费并非中国独有现象

在我国的经济生活中有一个令人困惑的现象,即改革开放特别是电信体制改革以来,似乎绝大部分产品与服务都在涨价,唯有电信等少数行业却在不断地降价。

其实,电信行业总体价格水平下降,并不是中国独有的现象。根据国际电信联盟(ITU)的统计,从2007年到2012年,固定宽带价格占人均国民总收入(GNI)的份额下降了82%。到2012年,发达国家的固定宽带价格占人均GNI的1.7%。移动网络的产业周期比固网滞后,但也大致呈下降趋势。

中国的电信业体制改革以后,在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不断上涨的情况下,全行业的综合价格水平却在不断下降。根据工信部公布的《2003~2011年电信综合价格水平下降幅度》进行测算,将2002年作为参照标准,则2011年年底的价格水平与2002年年底相比仅为34.32%(参见图1),即平均年降11%以上!这也证明:中国的消费者不断受益于电信改革的成果。

而电信价格水平为什么一直在下降呢?这里面既有技术性的因素,也有经济性的和政策性的原因。

技术性因素 那些造福人类的技术进步

影响电信行业价格水平的技术性因素很多,主要由技术进步推动。

光纤通信。光纤通信实用化30多年以来,极大地降低了通信的传输成本。铜导线的传输速率只有数十到数百Mbps,而光纤却拥有数十Tbps甚至更大的传输速率,加之光纤低廉的成本(有人戏称当前光纤的价格可堪比面条),导致光纤对铜线的全面替代。这种替代甚至在铜的期货市场上引起了剧烈震动。

移动宽带。一般来说,固定线路网络的接入成本要远大于无线网络的接入成本,后者基站(点)的覆盖范围可以与前者(面)覆盖的范围相当。这可以用铁路网建设成本与机场建设成本相类比。虽然从理论上来说,“无线的带宽是有限的,有线的带宽是无限的”,但在4G时代,从实际用户体验的角度,移动网的带宽已经能够与固网媲美。例如在日本,LTE已构成对固网宽带强有力的替代竞争。

频谱效率。频谱资源是一种不可再生的稀缺资源,而移动互联网时代又有着巨大的流量需求,因此电信行业在频谱效率的研发上投入了大量资金,其结果是,随着2G、3G、4G技术的不断升级,频谱利用效率不断提升。研究表明,近期4G移动网络的频谱效率将是3G标准网络的3.3倍,而到2020年,将增至5.5倍。不仅如此,如果充分利用频谱动态共享技术,改变细分、独占的频谱划分模式,将频谱划分成较宽的、便于共享的频带(blocks),充分利用小蜂窝、频率感知等技术,频谱效率还有望进一步提高。实际的频谱效率正在趋近于香农定理的极限。

通信技术的发展,使得通信网络的效率不断提高,单位带宽的成本随之不断降低。同时,电信企业本身的信息化,也极大地降低了运营商的各种营销和管理成本。

经济性因素 关于成本的那些事

——价格既与成本有关,也与竞争结构有关

“在市场经济中,价格向成本靠拢”,这种认识是有一定片面性的。事实上,在市场竞争的环境中,成本只是决定价格的一个因素,价格还需要考虑(或者更多地取决于)竞争结构。

为说明此原理,可以举如下3个例子:1)A是卖烧饼的,烧饼的成本是0.5元,B是买烧饼的,怀揣家人给的烧饼钱1元,在此市场格局下,公平(或均衡)的价格应该是0.75元,俗称“见面分一半”;2)A1、A2是卖烧饼的,烧饼的成本依然是0.5元,B还是买烧饼的,还是怀揣1元,此时的竞争发生在A1、A2之间(这里不考虑竞争者之间的合谋,下同),公平(或均衡)的价格应是0.5元,任何大于0.5元的价格对于A1或A2均是不公平的;3)A是卖烧饼的,烧饼的成本依然是0.5元,B1、B2是买烧饼的,各怀揣1元,此时的竞争发生在B1、B2之间,公平(或均衡)的价格应是1元,任何小于1元的价格对于B1或B2均是不公平的。

在上述的3个例子中,烧饼的成本都没有变,但是烧饼公平的价格随竞争结构的不同而有所不同,甚至差别很大。

——边际成本与沉没成本

电信行业的价格特点除上述的一般经济规律之外,还有其特殊的规律。

一是边际成本为零的特点。在经济学中,边际成本指的是每一单位新增生产的产品(或者购买的产品)带给总成本的增量。一般来说,因为规模经济(固定成本的均摊),边际成本会随着产量的增加而减少,但达到一定程度后,考虑到企业的交易成本等因素,随着生产量的增加,边际成本可能会增加。这种边际成本最低的临界点,决定了企业规模经济的边界。对于电信运营商来说,由于边际成本几乎为零(即增加所服务的新用户的变动成本几乎为零),规模效应往往很大,在巨大的规模效应基础上发展增量用户,其成本可能几乎为零,故可以用零成本进行竞争。对于同样有边际成本为零特点的互联网企业,为了凝聚巨额的用户数,甚至采取前向免费等策略,其原理即在于此。

二是沉没成本及其资产折旧巨大的特点。沉没成本是指由于过去的决策已经发生了,而且不能由现在或将来的任何决策改变的成本。沉没成本常用来和可变成本作比较,可变成本可以被改变,而沉没成本则不能被改变。由于很多沉没成本的专业属性很强,折旧率很高,按购置成本变现困难,故如经营不善、产品亏损、企业倒闭就不足为奇了。电信运营商的网络投资巨大,故形成了巨大的沉没成本,如果不对其加以利用,则是一种巨大的资源浪费。因此,某运营商在发展3G网络之后,利用其空闲的2G网络以及电信行业边际成本趋近于零的特点,发动价格战,撇开其是否违反价格监管政策不谈,在经济学上是有一定合理性的。

由此可见,随着电信体制改革的深化,在竞争的市场结构下,电信运营商提供的产品的价格可能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呈现下降的趋势;其总体价格水平应该在成本之上,否则会抑制投资,减少供给,但局部可能往往与成本无太大关系,甚至无关。

政策性因素 价格上限监管与资费市场化

电信行业是一个国家的战略性、先导性、基础性行业。随着时间的迁移,其基础性应不会改变。据研究,电信行业收入每增长10%,社会整体GDP大约可增长1%。与其他提供以有形物质和能源为基础的行业相比,电信行业提供的信息产品,由于其边际成本趋近于零,消耗的资源相对少得多。

因此,信息通信产业得到了大部分国家政府的大力支持。许多国家对电信行业的投入长期居高不下(过去5年中国电信行业固定资产完成情况参见图2)。2013年8月国务院《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获得了中央高层的高度认可。按照经济学的供求法则,这是电信行业总体价格水平下降的基础原因之一。

至于价格监管,国际上曾经的监管方式主要包括:政府定价监管、投资回报率监管和价格上限监管。各国的电信业务曾经几十年间一直由一个绝对的垄断者提供,大部分国家的垄断电信企业是国有企业。由于对垄断者日益滋生的低效率不满,各国政府一直对垄断者进行较为严格的定价监管,以提高经济效率。电信市场准入逐渐放开后,各国逐渐采用投资回报率监管。但由于监管机构和被监管企业之间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1984年起又陆续采用了价格上限监管。价格上限监管适用于由垄断向竞争过渡的市场结构以及竞争性市场结构。

和资源类的行业不同,电信行业的价格管制,除非能证明在位企业(或显著市场势力企业,即具有垄断地位的企业)滥用垄断权,一般不会采用价格的下限管制。在我国,唯一可以与电信行业比拟的(即经济学特征比较接近的)可能是银行业。我国曾经长期对商业银行的存贷款利率进行管制,但现在利率管制也在逐步取消,银行业将全面步入市场化轨道。

2014年5月9日,工信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了《关于电信业务资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通告》,放开所有电信业务资费,取消电信资费审批,所有电信资费将执行市场化调节。这意味着电信资费将完全市场化,由企业自主定价。即从理论上说,电信总体价格水平的升降均是可能的。

与此同时,国家鼓励虚拟运营商的发展,并拟成立旨在促进电信基础设施共享的铁塔公司,将非竞争性的资产剥离,作为公共服务管理,这些措施都有利于建设更有活力、更加均衡的市场。

所以,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电信行业的改革,对我国改革开放事业具有一定的示范效应。社会各界包括普通老百姓均感受到了改革开放带来的实实在在的好处。这应当是我们电信人引以为自豪的事情。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C114通信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给作者点赞
0 VS 0
写得不太好

C114简介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Copyright©1999-2025 c114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12002291号-4

C114通信网版权所有 举报电话:021-54451141 用户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