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114讯 6月12日消息(兰茜)近日,为加强北京市延庆区低空飞行活动服务管理,更好统筹发展与安全,北京市延庆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制定了《北京市延庆区低空飞行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6月10日至6月18日。
《管理办法》包含七个章节,共29条,包括职责分工、飞行主体管理、飞行活动管理、通航机场管理、安全与应急管理等内容,拟于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主要内容为:第一章总则(第1-3条)。明确《管理办法》制定依据、适用范围和低空飞行服务管理工作原则。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4-6条)。规定区人民政府、区级各职能部门和低空飞行管理服务机构职责。
第三章飞行主体管理(第7-12条)。明确从事低空飞行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开展低空飞行活动时,要遵守的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应具备的条件。
第四章飞行活动管理(第13-24条)明确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和民用有人驾驶航空器从事低空飞行活动需要遵守的规范。规定在开展低空飞行活动时需禁止的行为。规范低空飞行活动申报、审批、数据处理等流程。
第五章通航机场管理(第25条)。明确八达岭机场和驻场单位权利、义务和责任。
第六章安全与应急管理(第26-28条)。将低空飞行安全应急管理纳入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规范低空飞行活动主体应急处置措施。
第七章附则(第29条)。明确《管理办法》执行日期、有效期。
·北京市延庆区低空飞行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全文:https://kdocs.cn/l/coRbMz331hm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