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下午,在中国联通新疆分公司,举行了中国联通关于降低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发布会。根据信息产业部、国家发改委《关于降低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的通知》(信部联清[2008]75号)文件要求,中国联通新疆分公司在深入学习贯彻文件精神的基础上,按照文件相关工作要求部署了降低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的技术准备和系统改造调整工作,认真研究制订具体落实方案,努力尽快予以实施。但鉴于本次资费调整需要对移动通信网络和计费系统进行较大的技术改造,同时对现有网上用户套餐资费进行调整,工作量很大,需逐步到位。
按照信息产业部、国家发改委的批复以及联通总部的要求,中国联通公司将按如下时间和范围进行国内漫游通话费调整。
一、2008年3月1日起,新出台的套餐资费方案,国内漫游通话费按新的上限标准执行(即主叫0.6元/分钟,被叫04元/分钟)。
二、2008年3月1日起,现行国家标准资费的用户(即未选择各种资费优惠方案的用户,含按标准资费向下浮动10%的用户,包括非智能网和智能网)国内漫游费通话费改按新的上限标准执行。因时间较紧,仍可能有部分地区计费系统无法按时调整完毕,在改造完成之前收取漫游通话费高于新上限标准的部分将返还用户。
三、力争于2008年4月1日前,中国联通移动通信用户国内漫游费全部按照新的上限标准执行。
中国联通各省分公司也将按照总部要求,加快移动通信计费等系统改造,尽早按信息产业部、国家发改委《关于降低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的通知》文件要求落实到位,各地具体执行时间和内容将报当地通信管理局及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向社会公布后执行。
中国联通公司在抓紧系统改造、确保此次漫游资费调整积极稳妥实施的同时,将继续努力增加业务种类、提升服务水平,一如既往地为广大用户提供优质便捷的移动通信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