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数据:
1-7月,三家基础运营商移动数据及互联网业务收入实现1795.6亿元,按可比口径测算同比增长39.2%,比1-6月增速下降0.1个百分点,与移动互联网流量增速95.3%相差56.1个百分点。
1-8月,三家基础运营商移动数据及互联网业务收入实现2111.0亿元,按可比口径测算同比增长39.4%,比1-7月增速提高0.2个百分点,与移动互联网流量增速97.6%相差58.2个百分点。
1-9月,三家基础运营商移动数据及互联网业务收入实现2414.6亿元,按可比口径测算同比增长39.5%,比1-8月增速提高0.1个百分点,与移动互联网流量增速99.4%相差59.9个百分点。
1-10月,三家基础运营商移动数据及互联网业务收入实现2572.6亿元,按可比口径测算同比增长32.7%,比1-9月增速下降6.8个百分点,与移动互联网流量增速100.2%相差67.5个百分点。
(工信部:2014年-2105年10月话音、非话音、移动数据及互联网收入占比情况)
简单计算可得:
8月移动数据及互联网业务收入为315.4亿元;
9月移动数据及互联网业务收入为303.6亿元;
10月移动数据及互联网业务收入为158.0亿元。
1-7月平均每月移动数据及互联网业务收入为256.5亿元;
1-8月平均每月移动数据及互联网业务收入为263.9亿元。
10月移动数据及互联网业务收入比9月下降145.6亿元,由于其他移动业务基本都属于平滑过渡,除之前的“提速降费”政策影响外,造成10月数字下降的新增因素主要是10月开始实施的“流量不清零”新政。
运营商财务采取的是权责发生制,因此作为“流量不清零”新政实施的第一个月,运营商会把转移到下个月的流量所承担的费用转到下个月,因此,可认为这145.6亿大部分为流量结转带来的费用。
注意,虽然10月财务数字不好看,之后每个月受到“流量不清零”新政的影响将变得“微乎其微”。这145.6亿中部分也将由于次月清零,而体现在运营商次月的收入中。
参考一组数据:内蒙古移动给工商局的一份报告中提到,内蒙古移动2013年、2014年套餐流量结余分别为3.08亿MB、3.89亿MB,超套餐流量分别为1860万MB、1230万MB。
也就是说,如果2013年、2014年实施流量次月清零的新政,实际套餐流量结余部分,仅不足10%会抵消掉超套餐流量,其他还会在次月清零。综合其他因素(如用户更换套餐),实际流量不清零新政对运营商收入影响很可能不足'月移动数据及互联网业务收入"的5%(15亿元),不足月总收入的1%。
但从财务角度讲,这部分收入记到次月了,也就是说,2015年12月结余流量带来的收入也记到2016年元月了,从财务口径看,虽然仅实施三个月,但“流量不清零”新政因将部分收入延迟计算,会对三大基础运营商2015年的总收入造成约190亿元的影响,而这个数据几乎直接影响到税前利润。
回到流量不清零新政本身,实际调查用户也会发现,流量有的月份够,有的月份不够的情况占比并不大,有的用户每月都会剩余,有的用户每月都会因超出套餐申请流量包,新政受益用户有限,而且由于是“普适”的政策,运营商需要梳理大量的套餐,实施工作量很大(运营商的通知中也说明了这一点),并不是一个好的做法。在新政出台,一片唱好之声中,我曾在《新京报》撰文《手机流量不清零是“伪利好”》http://weibo.com/p/1001603892717913535163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套餐不清零”不是真实需求,是“伪需求”,优化套餐结构,减小套餐内外价格差,对用户才更有利。运营商需要考虑,不仅要服务好那些每个月花费较高的“VIP”客户,还要能够让更多的用户能够体验到通信技术带来的好处。而行业监管部门,则应该将重点放在如何通过限制垄断、鼓励竞争、价格上限管制、落后区域政策倾斜等手段,推进行业服务不断提升质量。
相关数据(来源工信部):

( 2015年10月电信业务收入结构占比情况(固定和移动))

(2014-2015年10月电信业务总量与业务收入发展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