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磊、许文强现供职于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2008年底,工信部紧急出台了《关于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紧急通知》,要求运营商对铁塔、基站等基础设施进行共建共享。这一政策的出台,不仅有利于减少重复建设,促进现有资源的有效利用,并且将促进市场竞争的公平性。然而,由于面临技术、产权、管理维护等问题,在共建共享的具体实施过程中,尚未形成一个统一有效的运营模式。
国外模式多种多样
目前国外共建共享实施的模式多种多样,主要分为两个层面:一类是桅杆、光缆、铁塔、机房等基础设施的共享,称为无源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这种模式较为灵活,一般适用地域广阔的国家如印度、美国等;另一类是基站、微波无线电设备、天线等基础设施的共享,称为有源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这种模式适用面积较小的国家比如瑞典等。由于不同国家有其独特的国情和经营理念,在基站的共建共享上也就有不同的情况,下面分别以美国、欧洲、印度为例介绍国外发展现状。
美国:共建共享是电信法案的核心内容
早在1996年,美国电信法案就推出了本地网竞争,引入了非绑定强制租用制度。当时的联邦通信委员会要求本地主导运营商将网络分解成不同的网元,其他运营商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通过支付一定的租赁费用来租用这些网元。租用价格是在电信管理机构的指导下,由交易双方自行协商确定的。美国当时出台的的这种政策,首先在制度层面保障了共建共享实施的可能性,对促进电信公平竞争、减少重复建设方面无疑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目前,美国拥有大约2.6亿移动用户,已建成基站20万个,其中绝大部分基站和配套设施都是由第三方独立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的。美国通信基础设施市场已经是由第三方投资管理公司主导,它们占据了72%左右的市场份额,现有的三大上市公司(AmericanTower,CrownCastle, SBA)最大占到了63.6%的市场份额。按照目前美国的基站数来算,每个基站平均会有2.5~2.7个运营商共享。同时,随着美国运营商对净资产回报率及投资回报率的要求越来越高,大量社会资源和资本将会越来越多地被吸引到共建共享的事业中来。
欧洲:共建共享走出国门,跨越国界
由于巨额的3G牌照费用和基础设施建设费用给移动运营商带来了沉重的财务负担,欧洲电信管理部门通过相关决议,允许并鼓励运营商之间共享网络基础设施。2003年4月,欧盟允许英国实施有条件限制的3G网络共享政策,西班牙等国政府也相继允许运营商实施共建共享。如今英国五大移动网络运营商全部加入到了共建共享的阵营,初尝网络共享甜头的英国移动运营商仍未停止脚步。
随着他们与在欧洲其他市场上的竞争对手达成网络共享协议,共建共享的风暴正在英国这个发源地逐渐积蓄力量,并向着更大的范围扩展。此外,不久前英国沃达丰和西班牙电信的网络共享签署的就是一份泛欧的协议,协议涉及了两家公司在德国、西班牙、爱尔兰和英国等市场的网络基础设施。同时这份协议还很有可能在不久的将来把捷克市场也纳入进来。
印度:电信市场竞争激烈
印度的电信市场竞争非常激烈,有十家运营商,移动用户总数约3.9亿,居世界第二。2006年共有基站9万个,2007年有13万个,2010年计划增至30万个。为了有效节约社会资源,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印度电信管理局允许电信公司共享移动基站等基础设施,分担架设和维护电信基站及其他电信设备的高昂费用,以此减轻电信运营商在基础设施投资方面的沉重负担。2007年12月,印度三大移动电信运营商BhartiAirtel、Reliance和Idea宣布联合成立一家新公司IndusTowers,以共享基础设施,该公司目前总共拥有7万个基站,向所有的电信运营商提供基础设施服。
国内遇到难题
近年来,随着我国电信业的飞速发展,电信基础建设投资规模不断加大,为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做出了显著贡献。但与此同时,各运营商之间为争夺客户,片面追求网络覆盖率,基础设施重复建设也越来越严重。
随着电信重组的完成以及3G牌照的发放,我国通信行业进入全业务运营时代,同时进入新一轮的网络建设高峰,预计三年内3G建设投资约4000亿元。例如,中国移动2009年TD-SCDMA网络建设将投资588亿元,新建TD-SCDMA基站约6万个。
针对这样的情况,工信部紧急出台了《关于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紧急通知》,要求运营商对铁塔、基站等基础设施进行共建共享。这不仅有利于减少重复建设,促进现有资源的有效利用,并且将促进市场竞争的公平性。然而面临技术、产权、管理维护等问题,我国共建共享在推行过程中遇到了不少困难,推行阻力较大,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制度缺失,运营商难破共建共享僵局
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三家运营企业作为独立的市场主体,拥有独立的通信网络是其核心竞争力所在。在缺乏各种配套政策、考核机制的情况下,在三大运营商都在抢攻3G网络建设的情况下,推行共建共享的难度可想而知。
产权和租费定义不清晰
三家电信运营商作为独立运营的公司,都有完整的资产和资金管理体系,基站在共建伊始,即面临着建设费用分摊和建成后产权归属的困难。另外,共建电信基础设施在投运后,如何进行有效的维护和管理,以及如何分摊维护费用,一直是困扰基层电信运营商的问题。在具体实践上,电信基础设施的产权归属和费用分摊是运营商基层公司十分关注的问题,如何在公平合理的基础上,制订出各方均能接受的产权归属和费用分摊方案,是决定各电信运营商“共建共享”积极性的关键。
技术实现上存在一定困难。
由于我国三大运营商采取的是三种不同制式的网络,如果新建的铁塔必须共建,那么就必须考虑新建铁塔满足三家电信运营商未来2G/3G的通信需求,即通信铁塔必须能够承载至少5种通信制式(GSM/CDMA/TD-SCDMA/WCDMA/cdma20001XEV-DO)和6副无线天线的安装要求。各通信天线的安装布放要求,是否满足天线间的隔离度要求,是否需要制订新的铁塔建设设计规范等待一系列复杂的技术问题。而对于已有铁塔,是否具备共享条件,也需要由技术上来回答和判断。
第三方承建共建共享模式分析
国内外发展经验告诉我们,要解决重复建设的顽疾,首先必须改变视铁塔、基站等基础设施为生命线的行业价值观。运营商轻资产运营、实行共建共享是通信行业发展的大方向。
一般来看基站共建共享有三种模式:一种是一家主运营商负责建设,其他运营商租赁;第二种是运营商联合成立一家合资公司独立运营,专门负责基站等基础设施建设,各运营商以租赁的方式进行使用;第三种是独立的第三方负责承建,各运营商租赁使用。在笔者看来,前两种模式的实施存在诸多问题,不能有效解决产权、技术服务和协调等问题。因为首先本身运营商是移动运营商,而不是基础设施的服务商,如果一家租赁给其他运营商则必然要承担服务的要求;其次由于三家运营商本身是处于竞争状态的,协调上是有一定压力的;最后,一家主建的基站本身在技术上不能完全符合其他运营商的要求,技术的改造将是一个难以逾越的难题。
独立第三方投资和经营基站的共建共享模式在国际上得到了长期的实践和普遍应证,而且从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该方案能较好的平衡和协调运营商之间的关系,有效地避免前两种方案出现的问题,是较为理想的一种模式。。有利于共建共享的顺利推进。
目前,拖慢共享共建速度的主要原因是通信塔的产权不清,独立第三方基站运营商属于整合式的共建共享模式,从被动式的共建走向自动式的共建,有效地解决了产权问题,解除了运营商之间的顾虑,这种基于同一程度上的共建共享,自然有利于顺利推进共建共享走向深入。
原来三家运营商独立建设,独立使用的模式,不仅造成了极大的重复浪费,而且增加了运营商的资本开支和维护成本。独立第三方基站运营商不仅可以独立支撑各运营商的需求,而且负责统一的维护和优化,保障网络覆盖,使运营商轻资运营,降低投资成本,避免重复建设,从资金和精力上保障运营商更加专注终端客户的服务,实现经济效益和成本节约的最大化。
独立第三方基站运营商受利益驱动,在站址选择和建立的过程中将充分考虑不同运营商的需求,最大限度的满足2G+3G的共享,实现基站利用的最大化。同时由于独立运营,在租费问题上将会按照市场原则,制定合理的收费标准和模式,解决了租费的公平和机制问题。并且能够快速在全国范围特别是农村地区展开基站建设,弥补运营商的资金不足,实现全地区,全方位的共建共享,切实保障运营商的发展和需求。
针对共建共享推行中存在的问题,由独立第三方承担基站共建共享建设的模式为共建共享政策的实施提供了一种新的解决思路,但仍有问题需要继续探讨,比如谁最适合扮演独立的第三方的角色,第三方承建运营是否能够获得政策保障以及三大运营商的支持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