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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15 09:58
色情网站总能“复活”折射内容监管缺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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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手机色情网站的行动已经引起全社会联动,三大运营商均已表态将把打击整治淫秽色情信息贯穿于企业经营始终。值得思考的是,尽管每次打击网络色情信息行动都能迅速见到实效,但是往往是行动一结束,又迅速死灰复燃。就以今年为例,三个月前,公安部、中宣部、中央外宣办、工信部等九部门联合组织开展打击整治网络淫秽色情信息专项行动成效显著,然而,公安部近日再次部署在全国展开的新一轮打击整治专项行动揭露的情况依然严重。三个月,又惊人“复活”,值得我们反思。

“严打”之下,色情网站总能惊人“复活”

以这次打击网络淫秽色情信息为例,行动一开始,中国移动通过人工拨测、群众举报和媒体曝光等各种方式发现淫秽色情手机网站,截至11月29日18点,中国移动共封堵手机色情网站626个,其中478个网站服务器在境外,148个网站服务器在国内。

上周五,中国电信新闻发言人表示,中国电信将对手机上网内容提供服务首先进行全部屏蔽,逐项审核,合格后再开放。据介绍,在今年国家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专项行动中,中国电信各级企业组织专门力量,采取多种措施,积极配合政府有关监管部门依法清理关闭未备案网站13万多个,整改362家,终止服务226家。

12月3日,中国联通联合首批15家合作伙伴向社会承诺,将向用户提供绿色健康的信息服务,促进电信增值业务的健康发展。到4日下午16时,工信部近期通报的第40批次1571个未备案网站已被全面处理。

从国家到运营商,对网络淫秽色情的打击力度不断增大,但是,网络色情却像网络的“毒瘤”一样,每次打击一过,很快又卷土重来。即便在目前最严厉的打击行动下,还有很多色情网站铤而走险,继续经营。为什么?是不断进步的信息通信网络之罪?技术进步带动网络更加四通八达肯定不是坏事,否则,信息化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关键在于,信息网络本意是为了接入丰富健康的内容,但是网络自身没办法区分好的还是坏的内容,只要进入网络的内容,网络就能实现互通,所以问题的核心还是怎么有效控制色情内容不进入网络。信息网络就像高速公路,路越建越宽,车也越来越多,但是每辆车上究竟装了什么,怎么监控。

长效打击网络淫秽色情信息关键要把好“出口关”

每次打击网络色情信息行动,运营商都是首先被千夫所指,当然,运营商作为产业链的龙头,对网络内容好坏的监控责无旁贷。事实也证明,运营商下大力气整治一次,总会有立竿见影的效果,这就说明在日常运营活动中,部分运营商确实存在为了利益消极漠视网络色情信息的情况。

不过正如前文所说,信息网络本身只是传播渠道。就像我们不能让电影院去审查某部电影是否有资质公开播放一样,电影院只要拿到有关部分的许可证明就可以播放。当然,电影院主观判断可以及时发现某些问题,采取果断措施,但是我们不能完全指望由电影院去审查电影内容的健康与否。

同样的道理,对于真正长效控制网络内容健康与否的关键应该是把好“出口关”。首先,要确定由什么部门专门负责网络信息内容审查,这是形成长效监管的第一步,也是最关键的一步。我们不能指望每次只能靠“严打”行动来遏制网络色情信息,这也是避免打击过后网络色情信息迅速死灰复燃的关键。

其次,要引入有效的资质审查制度。目前的信息网络提供商良莠不齐,资质审查严重缺位,尤其开办网站非常容易,任何人都可以办,没有明确的资质要求,这是“祸根”,直接造成泥沙俱下、鱼龙混杂。依靠运营商时刻监控随时更新的网站内容等于隔靴搔痒,对色情网站起不到有效的震慑作用。因此,网站资质审查要放在核心,要立法确定资质要求和严格的报备和处罚制度。

再者,日常审查制度化。确定了有效的开办网站资质审查后,配套的监管就是要做好日常审查工作,这也需要有专门执法部门介入。

只有这三方面严格把关,才能有效控制网络信息内容的“出口关”。

认清当前打击网络淫秽色情信息行动的三个误区

打击网络淫秽色情信息关系国计民生,关系青少年成长,全社会都要行动起来,不管多大力度的整治活动都不过分。但打击的关键还是要抓住源头,打蛇要打七寸,网络色情内容的“七寸”就是信息内容源头控制缺位。在这方面,运营商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产业链各个环节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当然,政府长效的内容资质审查制度更是关键。

因此,在打击网络淫秽色情信息的过程中,要首先认识到当前存在的三个误区。首先,网络技术不是罪魁祸首,技术进步肯定是好事,现在有种误区认为3G意味着更加快捷的移动上网,因此3G仿佛成了手机色情的温床,这是因噎废食的观点,也不符合国家大力发展3G,以其带动国民经济结构调整、扩大内需和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的目标。

其次,运营商作为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盈利性经营主体,要依靠企业完全自觉承担内容监管和执法处罚不现实,就像报纸不能完全靠报社自身自我约束,而要有更高一级行政监管机构一样。

最后,打击网络淫秽色情信息行动确实立竿见影,但是不能每次只能靠阶段性的打击行动来控制网络色情内容。不能再出现行动一结束,色情信息马上死灰复燃的情况。因此,要立法确立从资质审查到日常监控再到处罚取缔的长效监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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