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消息,某移动运营商内部人士近期屡次向腾讯科技诉苦,称其开展固网接入业务的申请迟迟不能获批,眼看着别人通过固定移动捆绑业务带走了许多客户,自己却无能为力。“关键在于受到686号令的限制,我们呼吁相关部门能重新修订一下。”
移动运营商进军固网遇壁垒
“移动运营商在运营固网时仍存在相关壁垒,这使一部分移动运营商的全业务计划难以顺利实施。”某省通信管理部门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向腾讯科技表示。
09年1月,工信部为三家运营商发放3G牌照后,三家运营商均把发展固定移动融合业务(FMC)作为市场竞争的重要手段。而目前有些地区移动运营商在进入固网市场方面还存在一定障碍。
通信管理局相关人士表示,国家针对目前通信市场状况及三家运营商在竞争中所处的地位,采取了一些倾斜性政策,有些地区传统移动运营商在进入固网方面,需要向当地管理机构进行申请备案审批。
“为了电信市场整体均衡发展,形成更加有效的市场竞争格局,国家会根据市场发展状况制定与之相适应的产业发展政策,目的是为了促进整个产业良性健康发展。”该人士表示。
管局:按照686号文件执行
针对许多地方移动公司反映管局禁止其经营固定业务,通信管理部门表示,其是按照686号文件执行的。
腾讯科技调查,2009年12月2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进一步落实规范电信市场秩序有关文件精神的通知》(工信部2009(686)号文)。
686号文件中,明确了移动运营企业各业务的经营主体,而各省通信管理部门则根据文件规定,对移动运营商的业务范围及经营主体进行了界定,从而限制了部分移动运营商分公司经营固网业务。
专家解读:限制移动运营商固网接入没道理
对此,电信法律专家王春晖介绍,工信部给移动运营商颁发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对于经营范围规定非常明确,即移动运营商及其在各省设立的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有权经营因特网数据传送业务,包括直接向终端用户提供因特网接入服务。
根据《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规定,移动运营商各有限公司可以经营因特网数据传送业务,而各地通信管理部门依据686号文规定,对其经营固网业务的主体进行了限制。王春晖表示,在法律效力上,《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要比686号文更具法律效力,应该按照《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规定执行。
全业务经营恐难实现
一位地方移动运营商人士向腾讯科技表示,现在,各地有限公司受到竞争对手的冲击,压力很大,希望能够建设固网业务从而开展融合业务,却在相关部门遇到障碍。
截至2009年12月,中国移动依然以5.22亿用户数遥遥领先于其他对手,中国电信手机用户总数为5609万户,中国联通手机用户数为1.48亿。中国移动虽然在增量市场发展趋势有所减缓,但在存量市场优势还十分明显。
对此,一位电信业分析人士认为,现在电信业的竞争是在全业务基础上的,如果没有固定网络接入,必然在市场竞争处于下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