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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0 10:51
新形势下我国号码携带业务发展和电信监管之路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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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介绍了国际号码携带政策发展趋势与经验,并对我国号码携带业务发展和电信监管思路进行了探讨。

1  引言

号码携带,即用户在改变位置、业务或者业务提供者时可以不改变原号码。当前,固定号码和移动号码统一进行编码实施双向携带也是当前国际号码携带业务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

从号码携带政策本身分析,其具有以下几个优点:

(1)方便消费者。有了号码携带业务,用户不再有更换电话号码的烦恼——不必再换号后通知朋友、更换名片,不用担心客户流失等。

(2)有利于电信市场有效竞争。该业务的出现,可以消除用户号码转网障碍,便于用户在不同运营企业之间自由选择,有利于用户向质优价廉的运营企业流动。因此,在号码携带的环境下,运营企业为了争取用户,会通过进一步降低资费、提升服务和业务创新等方法来吸引用户。很多国家和地区推行实施号码携带政策后,直接促使了移动运营企业全面有效的竞争,令广大消费者直接受益。

(3)有利于提高现有码号资源利用率,解决我国码号资源日益稀缺的现状。

近几年来号码携带的发展势头非常迅猛,继欧盟国家普遍实施之后,发展中国家,尤其是亚太和南美地区逐渐成为实施的热点地区。作为一种促进电信市场竞争、提高运营企业服务水平、有利于行业整体发展的一种有效监管手段,号码携带已成为国际上公认的电信市场开放的标志性政策之一。

2  号码携带政策的实施条件

从国际经验来看,各国在推出号码携带政策时都具备了一些共同的市场特征。

第一,市场竞争充分,电信市场拥有3家或以上电信运营企业。竞争环境是影响号码携带政策的一个重要因素,打破垄断才能保证号码携带政策实施的有效性。

第二,电信市场发展充分,用户发展趋于饱和。在电信市场发展初期,用户仍处于高速增长阶段,运营企业的竞争重点会在争取新用户上,通过实施号码携带降低用户转网门槛并最终刺激竞争的迫切性不高。在电信市场发展充分,电话普及率升高后,增量市场趋于饱和,新运营企业或现有运营企业谋求发展,就只能通过争夺存量用户来实现。因此,在电信市场发展充分的情况下,号码携带对运营企业之间的公平竞争具有重要意义。

在我国,固定电话的号码携带早已实现,也就是现在的固定电话移机不改号业务。但广大用户最关心、最迫切需求的,莫过于移动号码携带,甚至是固定号码和移动号码之间的携带。

号码携带是一种监管手段,它需要政府的积极推动才能实现。号码携带政策带来的是更有效的市场竞争,它为消费者带来利益的同时,因电信运营企业维系用户的压力更大,也有可能导致恶性价格战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大量出现;同时,电信运营企业在实施号码携带业务时需要对现网进行大范围的建设和改造,需要大量资金投入,上述两方面原因是号码携带政策实施中的现实问题。这就需要行业监管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号码携带政策的实施,对电信运营企业投入进行合理的成本补贴,从政策、管理办法等方面制定明确的号码携带制度和方法等,并逐步摸索出合适的管制方法。

3  我国号码携带实施环境

在本次电信重组后,初步调整了电信市场格局,3家电信运营商的实力差距较重组前有所缩小,但移动一家独大的地位未发生根本性动摇。新移动可以继续凭借其强大的市场份额优势、资金及成本优势,利用其市场支配地位,继续进行挤压式发展,这样不利于中国电信行业健康发展,亦不是这次电信重组所希望看到的局面。尤其在移动市场方面,按现有市场份额估算,新移动拥有70%以上的市场份额,可以看出,移动市场仍然严重失衡。

三部委《关于深化电信体制改革的通告》指出,将“采取必要的不对称管制措施,促使行业格局向均衡发展”,实现“形成三家拥有全国性网络资源、实力与规模相对接近、具有全业务经营能力和较强竞争力的市场竞争主体”。要遏止电信行业竞争格局失衡加剧的局面,真正实现电信市场公平、有效的竞争,还有待于以不对称管制为核心的一系列配套政策的出台与实施。借鉴国外监管政策的通行做法,在当前环境下,实施单向号码携带政策显得尤为迫切。

从结构性干预向不对称管制过渡是各国电信监管的普遍方法。早期,很多国家普遍采用直接对市场竞争结构进行调整的结构性干预政策,例如以民营化解决国家垄断或政企不分问题、开放电信市场引入新竞争者、对原有主导运营企业进行拆分等手段。但仅靠拆分、重组等结构性调节手段,短期内也很难改变市场结构趋向失衡的态势。发挥不对称管制政策的市场竞争调节作用,动态调节市场竞争状况,才能达到长效地促进有效竞争、维护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公共利益的目标。目前,很多国家采取了对主导运营企业实施不对称管制的政策,包括设置市场份额限制、在号码可携中设置时间差、实行不对称的网间结算措施等。

韩国自2000年市场重组之后,韩国信息通信部针对移动市场实施了不对称管制措施。尤其是考虑到三大运营商各自不同的市场份额,韩国政府实施了单向移动号码携带业务。具体做法是:最大的移动运营商SKT从2004年1月起开始执行号码携带,排名第二的半年后实施,而市场份额最小的LG电讯要到2005年1月才实施号码携带。韩国政府在制订时间表的过程中,充分考虑了三大移动运营商各自市场份额的差异,希望利用合适的时间差,帮助弱小运营商迎头赶上。经过两年实践,该政策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到2006年初,韩国主导运营商SKT净转出用户数约162万,KTF净转入用户数约38万,而弱小运营商LGT获益最多,净转入用户数约124万。

考虑到目前移动市场结构严重失衡的实际情况,且我国已具备号码携带实施的基本条件,笔者建议我国能够借鉴国外管制先例,尽快开放移动号码可携带业务,且在号码携带业务开放初期只实行单向号码携带政策,即占优势地位的运营商市场份额超过监管值(例:移动用户份额超过50%)时,实行单向号码携带,待其低于监管值时,再考虑开放双向号码携带,这样将有利于形成均衡的市场格局。随着移动市场份额的调整变化,再适时实行双向号码携带政策,鼓励良性竞争。

4  建立我国号码携带政策的新型电信监管之路

电信行业的发展必须依靠政府监管部门创造良好的公平竞争环境与法制环境来推动。要创造和谐的市场竞争环境,我国的监管方式、措施迫切需要转型与创新,致力于解决“市场”所无法解决的问题。笔者认为当前电信市场监管的重点应是:加强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的监管力度,防止市场结构失衡进一步加剧,以促进电信行业有序竞争,对中国移动GSM网相关的市场行为进行政策管制,引导中国移动利用扶植政策及其优势切实发展TD-SCDMA,促进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3G通信技术的切实成熟与发展。

目前,中国移动大规模推广发展的TD无线固话实际上并未走出创新发展之路,其反而利用在移动通信市场已经获取的巨额垄断利润和已经具备的丰富资源,凭借其庞大的客户群以及对固网用户的吸附作用,通过包括捆绑销售、交叉补贴、低价竞争等策略进一步打压固网业务的市场空间,从而将其在移动通信市场的垄断力量延伸到固定通信市场,形成对包括固定市场和移动市场在内的整体通信市场的进一步独家垄断。

市场结构调整是形成有效竞争的基础,管制政策创新是有效竞争的制度保证。其中单向号码携带政策被证明是切实可行的措施之一。在当前环境下,单向号码携带政策具有其独特的重要性及合理性。但是,号码携带政策并不是一次性的政策,我国仍需要结合单向号码携带政策并且出台市场份额限制、非对称网间结算、非对称普遍服务义务等一系列不对称管制政策,形成能够有效进行市场调控的监管政策手段,才能走出一条我国特有的新型电信监管之路,真正实现本次重组后“形成三家拥有全国性网络资源、实力与规模相对接近、具有全业务经营能力和较强竞争力的市场竞争主体”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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