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中国电信市场正在经历新一轮的重组和变革,一场新的《三国演义》正在中国电信业界上演。目前,重组后的新联通筹建工作已经就绪,并已挂牌,中国电信的CDMA网收购和扩建工作也在紧锣密鼓进行,人员安排基本就绪,中国移动正在加紧扩大TD-SCDMA的网络建设,已在新一轮的3G市场中占得机,三家公司都以全业务的姿态蓄势待发。可以想象,随着全国电信市场新格局的变化,新的应用、新的业务、新的经营理念和新的运营模式也将越来越多,这将使电信市场充斥创新的冲动,也将使政府监管面临更大更新的挑战。未来中国电信市场监管的发展和走向成为大家关注的热点问题。近日由信息产业部经济专家委员会和SK联合主办的一场讨论也因此格外引人关注。
全球融合监管下的变调?
与会专家认为,当前全球电信监管融合是主旋律。从2000年开始,随着传输的数字化,网络的IP化,一个网络会支持多种服务,技术的发展传导到内容层面,促进了行业的融合,导致垂直监管不再适应,大部分国家由垂直性的监管逐步转换为横向的监管。所谓横向监管即根据功能把业务领域分成不同的层而进行的监管,并在监管框架内把网络传输和内容层分开,对同一业务采取同一的监管措施,具有技术中立性、监管的一致性、层间监管的有机性三大特点。
众所周知,目前中国采用的监管政策还是垂直监管,这种监管方式主要存在的问题是重复监管,因为网络的融合带来了众多融合的服务,而其面临的众多监管部门却依然各行其是。垂直监管的另一弊端——“破坏技术的中立性”也逐渐显现,层间的市场支配能力转移问题也无法解决,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目前中国电信监管的低效和混乱。多头监管、重复监管、监管缺失并存,造成了业务技术标准难以统一,相互进入困难,不能促进业务竞争,难以满足用户需求等。
“十七大”后我国宏观环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尤其是在社会经济体制的完善,在社会的法制化、政府的服务化,以及经济发展的健康化、监督的社会化等方面都在不断地改善。电信行业也发生了非常大的变化。工业和信息化部的组建,将使监管体系更加优化,在加速产业融合、提高监管效率、转变政府职能方面将会发生一些变化。另外,电信市场和企业重组以及即将发放的3G牌照都会使整个市场的格局、企业向全业务经营的转变,以及WTO过渡期面临开放进一步深化、自主创新的扶持和TD面临产业化等方面会有新的变化。因此,在这种状况之下,电信监管的政策下一步如何走,将对产业产生重要影响。
专家们认为,未来全球电信监管的趋势是完善批发监管制度,以减弱垄断运营商的市场支配地位,并使消费者的利益最大化;放宽零售监管,推动竞争。我们的监管也应该顺应这一潮流。电信经济专家张明德认为,目前我国电信监管的内容、方式、框架等都已经超出我们原有的监管内容和能力,世界各国都在积极研究探讨监管之路,无论“纵”“横”,但没有一种声音认为可以放弃监管不要监管,美国最近发生的波及世界的金融危机证明,合适的监管非常重要,也证明监管需要新的思路。
仍需调整监管政策?
韩国专家认为,中国移动通信市场的市场集中度远远高于海外移动市场,为了解决市场失衡问题,重组是必要的选择。但重组只能部分解决通信失衡的问题,只解决了国有资本间的资源配置问题,短期内不可能解决企业间的竞争力问题,所以要实现有效竞争,仍需监管做保障。大家一致认为,表面的均衡固然重要,但机会的均衡更重要,为了促进实质性的竞争,监管机构的政策措施更为重要。
从我国近10年的改革发展来看,电信监管框架已经初步完成,并且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是还有很多比较突出的问题,比如电信企业产权结构单一,国有股一股独大,造成治理机制缺乏效率;基础电信市场竞争仍然单一,难以形成有效竞争;国企间的竞争不是真正市场化的竞争,导致政策制定受到相关制约并弱化等。
对于市场结构来讲,最根本的影响因素还是市场准入政策,目前我国以国企为主的准入结构会造成竞争主体的同质化。由于运营商同属一个大股东,所以他们考虑长远的政策和投资方面的想法比较少,会影响到运营商自主创新能力的发展,所以政府要放宽市场准入政策,引入多种主体结构,通过竞争促进国内运营商内生性的成长。
另外,市场重组后,会加速FMC业务的竞争。但由于三家运营商各有长短,都需面对全业务运营,只有中国移动仍然保持短期内的竞争优势,通信行业的增长会放缓,为了保证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提高国际竞争力,专家建议国家应该考虑对非公有制资本市场的开放。
从监管部门看,主管部门目标多元化,既有监管也有发展职能,也是造成目前监管乏力的原因之一。一定时期这些目标是有冲突的。同时国企归属部门比较强势,使得主管部门的权威也大打折扣。1998年~2008年,可以说是职能监管阶段,这个阶段形成了条块分离的监管方式。不管从国内技术发展还是国际市场的变化情况来看,专家认为中国亟待建立一套健康的体系政策。这套体系的建立尽管已经过去了八年,但也不算漫长,很有可能要再等上三四年,因为中国缺乏基本的《电信法》,我们缺少一个基本的环境。监管目标依然多元化,相互干扰,缺乏相对独立的监管主体,监管程序的随意性还是比较大,我们依然没有实现政监分立,减少目标的干扰性,建立透明公平的监管程序。所以监管依然任重道远!也许那时我们会步入融合监管阶段,到那时我们目前担忧的、困惑的问题也许才可以找到答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