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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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5/27 10:12
资格垄断互联网电视发展步履维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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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电视的充分发展得益于电视终端市场技术的成熟以及消费者使用心理上内容的满足。目前,TCL海尔等国内知名品牌的努力迎来了互联网电视发展的热潮。与此同时,对于电视节目内容的提供却成为人们热议的焦点。

央视新闻频道4月27日曝光的互联网电视涉黄事件再度加紧规范行业内容政策出台的脚步。经过业界热议,国家广电总局最终认定“集成+内容”的双轨节目管制或将更为有效。于是实施了新的牌照制度。

此制度规定,互联网电视所播放的节目必须由拥有广电总局颁发的内容集成牌照商家所提供,电视终端厂商自行提供的视听、点播节目不在其列。但对于广电总局所颁发的三商家自揭晓之日起便引起业界质疑。拥有牌照的中国网络电视台(CNTV)、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SMG)和杭州华数传媒网络公司均为“广电系”。

广电紧握控制权,其形成的资格垄断局势在响应国家政策、规范行业行为的同时,也使电视内容的多样性与个性化大大折扣。相比之下,海量的PC内容以及免费获取的方式也更受消费者所亲睐。

另一方面,此制度的实施也大大提高了电视厂商的运营成本。据康佳集团彩电事业部研发中心副总经理仪海波透露,“与央视的合作,每卖一台互联网电视,我们就要支付其100多元。”羊毛出在羊身上,这笔费用最终也会在无形之中转嫁到消费者身上。

另外,此三商家对电视节目的部分内容还要对消费者另行收取点播费。这对于消费者来讲,双重的节目付费也必然会导致其互联网电视的望而却步。

同时,一系列新规的出台,使蠢蠢欲动、处于观望姿态的国外品牌如三星等更不敢涉足。如此一来,国内品牌处在闭关锁国的发展环境中,更是步履维艰。不仅在电视终端的技术上如全面支持各类视屏格式、支持外挂字幕等上难以吸收新鲜血液,而且国外发展成熟的互联网电视的经验与盈利模式更是无从引进。

消费者购买彩电的一次性的消费与电视制造商更新互联网内容的持续投资之间的矛盾没有得到解决;互联网电视还没有一个成熟的盈利模式。内容牌照制与电信运营商IPTV等业务的前后夹击;以及互联网电视技术的挑战使得行业的发展步履维艰。

如何突破发展壁垒,扶植行业成长成为推动家电行业再次复兴的关键。或许,国外HULU、谷歌等视频合作较少部门监管的经验也许能给国家政策制定部门带来新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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