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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5/25 14:42

韩国设定通信营销费上限 将有效遏制恶性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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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3日,韩国通信委员会宣布了以韩国电信(KT) 、SK电讯LG电讯、SK宽带等主要通信运营商为对象的《市场营销费用指导方针》。根据该指导方针的规定,从本月起,通信运营商的有线与无线业务的市场营销费用分别不得超过该领域销售额的22%。除比例限制外,方针还规定,固定/移动融合业务(FMC)、IPTV,移动虚拟运营(MVNO)等新业务的营销费用最多只能使用1000亿韩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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