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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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5/13 11:00
从“国外漫游天价流量费”说开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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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合肥的胡女士“五一”期间去美国塞班岛度假,三天后当她回到合肥,却被电信运营商告知,她在国外期间,手机上网流量费用近1.7万元。此事件经过央视等媒体报道后,引起广泛关注。据报道,安徽电信以“照顾对方感受”为由减免了其巨额流量费,胡女士的手机目前已可以正常使用。

流媒体均对此事件进行了关注,业内人士也纷纷对此发表了看法。从目前掌握的情况看,绝大多数意见认为,运营商在此事件中不存在明显的过错,减免行为有失妥当,应该向用户收取相关使用费。

最近几年,有关天价流量费的新闻屡见报端,“酌情减免”几乎成了争议处理的常用做法。前期,可能由于运营商计费系统不完善、宣传义务等工作不到位给用户造成了一定损失,这种情况下运营商必须承担相应责任。与此同时,随着维权意识逐渐提高,用户在事件处理中也出现了“宁找媒体,不找运营商”的心态。媒体介入几乎成为事件中的必备一环。而运营商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想法的影响下,大多不愿事态进一步发酵成热点事件,最终以“最快但可能不是最好”的方式息事宁人解决问题。

虽然企业已经根据当前形势做出了选择,但是更应该看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所有参与方都是平等的。通过分析,进一步厘清各方在社会经济生活中扮演的角色,界定清楚权利和义务的关系具有更加现实的意义。

运营商要更好地发挥、履行多功能定位。一方面要进一步优化现有系统,在提升系统精细化、精准化等方面狠下功夫,所有费用要在第一时间实现有据可查。另一方面则是要确保尽到“告知”等法律义务。不仅从用户办理漫游伊始就加强口头警示宣讲,还要在醒目位置明示出相关资费情况,并最终通过“受理单”形式确定双方约定。在用户漫游使用时,运营商要力争做到费用正常提醒与预警提醒相结合。另外,还应进一步加强与境外运营商的合作,为用户提供最好的服务。

媒体则应秉持公平的基本态度,对于相关事件的报道力求客观、全面,力争最大程度还原事件真相。既不偏袒任何一方,也不做道德舆论裁判,更不能人为引导舆论,甚至借此获取不当利益。

作为用户,一是要提高手机使用基本常识。对于天价扣费,多见于智能手机时代。因此,建议用户购买或日常使用中,尽可能关闭某些默认程序设置,尤其要避免大体量软件在后台自动下载、更新可能造成的流量消耗。二是详尽了解漫游目的地手机资费等情况。必要情况下,可以通过在当地办卡使用等方式予以替代。

总之,运营商与用户应以双方的事前约定为行事依据,媒体则应以客观事实为行事依据。对于天价扣费引发的争议,其实不是大事,妥善处理也有很多方法。在事件发生前,各方提前做好“本职工作”,良好地践行市场法治要求是事件本身折射出的更深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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