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传统产业增长乏力,信息经济成为新的亮点,数据显示,1-5月,我国信息消费规模达1.38万亿元,同比增长19.8%。信息消费逐渐成为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发展的一大动力。信息消费市场的向好给处于国民经济基础地位的电信运营商带来新的机遇,但也面临信息孤岛、税负增加等挑战,除了电信运营商自身实现转型为信息消费提供更大支撑外,在政策层面,基础设施建设、明确产业政策、完善法律法规等多个方面也亟须突破瓶颈。
两个拉动
信息消费作为国民经济转型升级当中的“倍增器”和“催化剂”对经济的拉动体现在直接拉动和间接拉动两个方面。某业内人士表示,目前我国的信息消费没有统一的定义,通常意义上将信息消费分为产品类和信息服务类。前者包括终端和平板电脑等的消费,后者则包括数字内容、传统通信服务、电子阅读、视频、电子商务等。
信息消费对经济的直接拉动就体现在购买信息产品和使用信息服务上,数据显示,1-5月,通信业务收入4658.8亿元,同比增长8.7%;软件技术服务消费4590.4亿元,同比增25.9%;信息终端产品消费4019亿元,同比增长25.7%。1-5月笔记本电脑、彩电和移动通信手持机的内销量分别为2525、3328和20100万台,
信息消费对经济的间接拉动则体现在,通过对其他行业的信息化,间接地促进了其他产业消费规模提升,既包括旅游、文化、养老等新消费热点,也包括了制造业、物流、农牧等传统行业。用信息技术来改造传统农业、工业和服务业,催生了传统产业的快速转型和升级,并产生了智慧农业、智慧城市、智慧交通等新型产业。数据显示,目前全国已有400多个城市实施“智慧城市”和“无线城市”计划;大中城市家庭的智能手机、平板电脑、智能电视的拥有率为80%,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服务为主体的数字家庭消费明显,其带动效应进一步增强。
运营商机会与挑战
信息消费市场的向好给处于国民经济基础地位的电信运营商带来新的机遇。中国电信创新业务事业部副总经理李安民表示,电信运营商作为互联网管道的主导者,在当前移动互联网浪潮中,通过光网、物联网、云计算、3G应用、智能终端等新技术及新应用,不断推进信息消费的扩大。
而在“四化”协同发展的大背景下,用信息技术来改造传统农业、工业和服务业的过程中,催生出智慧农业、智慧城市、智慧交通等新型产业。电信运营商在产业融合中,不仅应成为管道的提供者,更应该做好平台,实现为“智慧城市”助力和“战略转型”加速的“双赢”局面。
电信专家杨培芳表示,运营商应找好自己的定位,转变经营理念。当前,人们的关注点从物质慢慢的向信息方面倾斜,更加注重成本的削减,效用的提高。这就要求运营商注重社会化平台建设,促进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
产业大融合大变革的背景下,国内运营商也面临着诸多挑战。四川通信设计院副总工程师程德杰表示,运营商重建设轻服务,其自身业务、服务水平不及腾讯等国内互联网提供商,导致自身增量不增收现象进一步明显。
运营商转型势在必行,而去电信化成为转型必由之路。李安民表示,去电信化的核心,就是平台化,平台经济是移动互联网的主要特征。运营商应以综合平台作为运营核心,将信息经营作为未来方向。杨培芳表示,运营商可以在各类行业应用中发挥作用,但是又不能在各个行业的细分市场做到面面俱到,比如说淘宝、京东等领域。尽管如此,运营商还是会在大数据时代做好教育、医疗、社区等公共服务领域的平台建设,服务大众民生。程德杰表示,进行体制改革,强化互联网意识,满足用户对信息的需求。目前,运营商的服务理念仍是引导消费,事实上现在的运营商根本做不到这一点,因此需要转变思维,迎合用户的需求,提供用户所需要的服务。
在产业链方面,运营商的开发心态必不可少,业内人士表示,电信企业应和各增值企业不断探索商业创新模式,在电子支付、网络视听、互动娱乐、数字出版、电子阅读、推动城市智能化管理,以及实施数字城管、数字惠民、电子政务等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加快形成建立在互联网和新能源相结合基础上的绿色环保经济,充分发挥宽带产业发展在节能减排、改善生态环境等方面的作用。
打破瓶颈
除了电信运营商自身实现转型为信息消费提供更大支撑外,在政策层面,基础设施建设、明确产业政策、完善法律法规等多个方面也亟须突破瓶颈。
信息消费对经济转型发挥作用,首先依赖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的完善。宽带网络建设其根本目的是为了推动上层的应用服务,最终拉动整体的信息消费。研究结论表明,如果我国加快宽带基础设施建设和应用,“十二五”期间将新增3万亿元以上的信息服务消费市场,信息服务消费每年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将达到0.45%以上。天津联通总经理韦海波表示,我国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薄弱,发展不协调、不均衡,特别急需解决宽带“最后一公里”问题。刺激信息消费,更需要将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家战略。
我国信息化建设还存在的信息资源不能充分共享等问题,已成为制约信息消费的重要因素。浙江电信总经理卢耀辉表示从运营商开展业务的体会来看,由于目前信息资源比较分散,信息孤岛、信息鸿沟的现象非常明显,资源没有得到充分整合与共享。因此,呼吁国家出台相关政策和要求,协调、督促政府各相关部门和各行各业,及时、充分地将各自的信息资源让全社会共享。
目前三网融合中的部门条块分割也成为制约信息消费的瓶颈。韦海波表示,在内容和播控的管理上,不同终端展示的内容分属不同的网络和管理部门,在产业观念上和对内容的监管要求上有巨大区别。希望国家出台涵盖多个管理部门的一揽子管理办法或指导意见,以便三网融合工作能健康有序开展。李安民表示,有关主管部门需要突破横向限制,比照国外成功经验,在几个重要的领域尝试突破,例如三网融合。
此外,通信企业在是实施“营改增”后面临税负增加问题。据统计,“营改增”后将进一步加大企业税负,企业反映:目前信息服务业企业利润率不足6%,实施“营改增”后,三大基础运营商利润将下降36.5%,信息服务业和软件业企业将下降20%。李安民表示,网络基础服务仍无法通过市场化价格机制进行调节,运营商需要同时承担市场化角色和普遍服务角色等。
运营商人士呼吁国家提供专项优惠政策和资金补贴,鼓励远程教育、远程医疗、虚拟显示技术、3D等信息化应用创新。
在版权保护方面,业内人士表示希望国家加快健全内容版权保护的司法保障体系和行业规范,加大对网络版权保护力度;结合现有金融机构和运营商提供完善的支付手段,构建起网络信息消费良好的生态环境。当前互联网相关知识产权保护仍显薄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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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
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苗圩5月21至23日赴浙江省进行信息消费专题调研时强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业和信息化系统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大力培育发展信息消费。
·要充分认识信息消费的重要性。信息消费发展潜力大、带动性强,对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具有重要意义。要贯彻落实扩大内需的长期战略方针,把培育发展信息消费摆在突出重要位置抓紧抓好。
·要进一步研究明确信息消费类别和范围。信息技术应用广泛、无所不在,涉及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方方面面。从工作角度考虑,要选择好重点领域,既要关注直接的信息产品类消费和信息服务类消费,也要重视通过信息技术平台间接实现的居民消费等方面。
·要推动制定和出台扩大信息消费的政策措施。要把工作着力点真正落实到企业上,按照改革的精神和要求,改变过去政府部门“重审批、轻监管”的管理模式,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维护市场秩序,出台一些扶持政策措施,通过政策支持、营造环境,不断激发出企业的动力、活力和创造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