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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3/20 10:02
运营商与OTT遭遇“难调和” 立法监管需先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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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OTT成为了通信圈的热门话题。两会期间,国内三大电信运营商互联网行业就OTT 问题展开了一系列争论。运营商表示微信等OTT业务侵占了他们的垄断利益。3亿多的微信用户,而且还在不断的高速增长,腾讯一直在挑战运营商的神经核政策监管的红线。

OTT这个来源于篮球运动的词汇现在成为了通信行业的热门词汇。“Over The Top”在通信行业的意思是互联网公司越过运营商,发展基于开放互联网的各种视频及数据服务业务,强调服务与物理网络的无关性。

工信部部长苗圩在两会期间接受媒体采访时针对微信等OTT业务与运营商利益冲突问题表示:工信部鼓励竞争,也愿意将市场的交给市场。传统的通信方式和新型的互联网通信方式之间的竞争总体来说是件“好事情”,对用户有利,工信部鼓励竞争。

在国内电信运营商意识到OTT业务对其利益的影响的时候,以微信为代表的OTT业务已经对其传统业务(比如短信)造成了巨大冲击。据工信部统计,在过去的2012年,全国手机用户的短信发送量为8973.1亿条,同比微幅增长2.1%,增幅为近四年来的最低值。实际上,国内电信运营商受到冲击的并不只是短信业务,还包括语音,尤其是国际语音业务。国内不少手机用户在出国漫游的时候,往往选择借助当地的免费WiFi网络来使用微信的语音通话功能,甚至有部分高端商务人士也选择这种方式来减少国际漫游通话费。对于广大手机用户来说,通过免费WiFi网络或者包月数据流量套餐来使用微信业务,可以减少大量的短信及语音通话费。而对于电信运营商而言,微信所带来的,似乎将是传统通信时代的结束。

运营商和OTT提供商的矛盾看似是OTT软件抢了语音短信的收入而难以调和,实则根源在于免费。曾有媒体表示:如果腾讯有虚拟运营商牌照,监管部门还能说它低价倾销;现在腾讯压根就没牌照,而且又不收费,你说它无证经营吧,它好像又谈不上经营,更谈不上乱收费。真有点狗咬刺猬无从下嘴的感觉,电信条例的滞后可见一斑。腾讯就在这三不管地带躲闪腾挪,与运营商亦敌亦友,闷声发财。

OTT软件对运营商的业务当然会产生不利的影响,这是毫无疑问的。这就是中国电信管理部门在中国封杀Skype的原因。当然,这也是中国三大垄断电信运营商联手与中国最大的OTT(微信)业务提供商腾讯谈判,要向微信等搭载在网络上的语音服务进行收费的原因。OTT业务多基于开放互联网的基础,方便免费,颇受青睐;但由于占用传统运营商的数据渠道和在一定程度上分流业务,两大阵营矛盾不可避免。目前,像微信这样的OTT业务越来越深入到日常生活中,但是目前国内还没有真正意义上的OTT,因为大家都还在单打独斗,没有联合没有统一。互联网企业的内容大多在服务器上,通过互联网传送,所以可以实现笔记本、PAD、电脑的显示。这些都是OTT 的雏形,未来的OTT业务应该是能够进行视频同步,视频、图片、文字同步,相当于用户所有的操作都可以在移动终端上完成,也可以在电脑上完成,也可以在电视上完成。

运营商骑虎难下 OTT提供商坐享其成

中国移动互联网产业联盟秘书长李易表示:建立数据通道,就像修高速路;建设和维护都需要成本,运营商的要求天经地义,这在国际上已有先例。欧盟一些电信运营商如西班牙电信、法国电信前一段和谷歌谈判,谷歌收购了最大的视频分享网站youtube,很多用户在高峰时收看youtube,给基站造成了严重阻滞。运营商给谷歌两个条件:要不就是高峰时段限制你的流量;要么就是你为这个流畅的体验买单。美国的AT&T也在和网络运营公司谈判。

由于运营商掌握数据通道,通常互联网内容提供商在谈判中会比较被动。但眼下微信用户数庞大,扼杀叫停已经很难,这为腾讯提供了博弈筹码。李易认为,对OTT提供商来说,当下是个谈判的好时机。

李易表示:马化腾旗帜鲜明地打出来“为民请愿”。消费者层面占有天时地利。另外,工信部在积极推进民营资本进入基础电信领域,在这个风口浪尖上,把这个事摆到桌面上来谈,对于马化腾来说,反而是个天时地利人和的时候。

OTT业务急需立法定性及监管

运营商抱团向微信开刀,可见微信已经侵犯到了这个垄断行业的核心利益,导致三大垄断的电信运营商抱团举刀,而刀下不是别人,正是全民全社会,瓜分全民利益。运营商向腾讯收取OTT业务的费用,这其实就是在向广大应用OTT业务的数以亿计的用户收费,因为腾讯也绝对不会自掏腰包买单,所以这个费用腾讯最终还是会转嫁到广大消费者的身上。

对于处于国内垄断地位的电信运营企业这样以宽带互联网起家的全业务运营商在瓜分OTT业务蛋糕中是很占优势的,但是还是要看三大运营商的总体运营策略,既要合作也要竞争,必须打破垄断,懂得双赢,最终才会赢得市场的认可。

电信业资深研究员陈志刚表示:对于微信等OTT业务,只有对其业务属性有了基本的认识和定性,才能建立合规的监管体系。以微信为例,其提供点到点的语音通信服务和多媒体消息服务,尤其是提供基于手机的点到点语音通信服务及多媒体消息服务。尽管其业务通道是基于电信运营商的数据业务通道,但是在业务形态或者服务形态上,是符合电信条例中规定的基础电信业务“移动网络电话和数据业务”定义的。

随着科技进步,我国对于基础电信业务的内涵和本质进行新的阐释,以符合技术进步的趋势和政策监管的需要,这一项重要和基础的工作一直被忽视。这在事实上造成无论是监管部门还是电信运营商,在应对Skype这样的VoIP话音业务时,一直应对乏力,任其发展,成为管制的空白领域。这个局面直到微信出现,不单冲击传统的话音业务,还冲击短信、彩信等基础数据业务,这让运营商意识到了危险所在。

对于基础电信业务的定义,应该对最终用户服务的内容本质上进行界定,而不是与网络通道属性关联。即无论是电路域还是分组域,只要是符合面向各类终端用户提供点到点和点到多点的语音、消息服务,即可认定为基础电信业务。

监管部门要理直气壮地按照有关电信条例的法律要求进行管理,而不能制造政策模糊地带。这显然需要对有关基础电信业务的定义和内涵进行与时俱进的修订,以避免未来在电信监管方面出现更大的混乱。

全球运营商 向OTT收费先例

韩国:运营商可以向OTT提供商收取费用,也可以掐断OTT的语音流,不向OTT语音服务开放网络。韩国通信委员会(KCC)批准了韩国移动运营商的请求,可以向OTT服务提供商收取费用,也可以“掐断”OTT语音流。但随即有媒体称,上述报道为“乌龙”,韩国移动运营商没有向KCC申请过该请求。不过,KCC在去年7月确实发布了相关指引文件,但不具备法律效力。其最核心的内容是:移动运营商为了解决或避免移动网络过度负荷带来的问题,在必要的情况下可以采取一定的流量管理。

香港:香港手机运营商电讯盈科与微信达成合作,推出8港元包月的微信畅聊套餐,用户每个月只需交给电讯盈科8港元,就能不限流量地使用微信服务,包括文字、语音、图片、视频。

日本:日本第二大运营商KDDI采取了一种新的做法:它没有开办应用商店,而是推出了一个名为 AU Smart Pass的套餐计划。这个套餐预装在KDDI推出的Android手机上。去年它包含约500个应用,用户每月支付套餐费用399日元(约合人民币26元),这个服务一年给KDDI创造的收入大约为2.5亿美元。KDDI跟开发商合作,为AU Smart Pass吸纳各种应用,KDDI根据应用的月度活跃使用量,跟开发人员分享套餐订阅收入。

英国:沃达丰规定,每月的电信资费套餐在40英镑以下的用户不得使用OTT业务,如果想使用的话就需要每月额外交纳15英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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