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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6/28 14:48
IT时代周刊:携号转网依然水中捞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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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众关注的手机携号转网试点工作,经过6个月的实施,已告一段落。一个不争的事实是:这一曾被主管部门借以扶弱削强的举措,完全未达政策的预期效果;广大手机用户自由转网,自主选择运营商服务的诉求也基本上成了“水中捞月”;三大运营商欲借携号转网提高服务质量,改善经营水平的愿望更未达成。这种“三输”的结果,值得我们深入反思。

自去年11月22日开始,天津、海南两地启动了手机携号转网试点工作。试点工作为期半年,当时,工信部相关人员曾表示,根据试点情况,将携号转网业务适时地推向全国其他地区。但现在的结论是:携号转网仍有很多经验需要总结,尚未达到可以大面积推广的阶段。

今年5月22日,携号转网试验到期。统计数据显示,试验期内,天津市申请携号转网的用户中只有1.5万人转网成功,转网率不足0.2%,与世界上许多国家5%左右的转网率相比差距很大。
为什么携号转网这一颇受市场和用户欢迎的举措未达政策预期效果?对此,业界上上下下的议论很多,通观整个试验过程,以下几个问题值得思考:

一是监管部门在制订携号转网政策时考虑不周,优柔寡断。

首先是这次携号转网试点采取了“两制”的办法,即在天津实施双向转网,在海南实施单向转网。天津三大电信运营商的用户可双向相互转网,以促进自由竞争;而海南的单向转网方案只允许移动用户转往电信、联通,以扭转移动一网独大的垄断局面。两套试点方案显示出监管部门左右为难的矛盾心态,既想遏制垄断,又怕冲击市场。结果天津的自由转网成功率很低,海南移动的一网独大依然如故。

其次,是试点政策“设置门槛”明显过高。在天津和海南公布的实施细则中,用户受到的限制竟有6种之多。这不仅限制了用户转网,也为运营商“绑定”用户大开方便之门。转网门槛过高造成用户转网成本的明显提升,这大大降低了用户的转网预期。

二是运营商挖空心思,千方百计相互设限,大打阻碍用户转网的“超限战”。

试点启动之时,亦是三大运营商拉客、宰客、限客各出奇招之时。运营商们无非是希望在携号转网过程中挽留住要转出的用户,而用户也在艰难的转网过程中感受到了携号转网的实际操作远非宣传的那般“美好”。例如,根据海南联通的统计数据,“与携出运营商的协议签约期未满”是被拒绝转网申请的首要原因,比例高达83%。天津移动于2010年11月中旬开始实行“承诺在网送话费”活动,只要承诺年底前不离网即送百元话费;另有保证一定的在网时间即给予用户优惠的政策,并通过关系网络进行优惠捆绑。

三是增值业务转网困难和服务质量严重同质化。

实现号码携带后,用户号码与所属网络不再有固定对应关系,行业短信平台将无从获知用户号码的所属网络,这直接导致携号转网用户收不到行业服务商发送的短信。同时,三大运营商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同质化严重,这令携号转网的吸引力大为降低。

携号转网试点未能成功,工信部己决定延长天津海南两地的试点期,相信只要认真总结经验,对症下药,就可以摸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成功经验。为此,我们建议在下一阶段的试点工作中,探索以下的政策趋向:

第一,坚持扶持弱势运营商的原则,坚决打破我国电信业一网独大的垄断局面。实施携号转网,确实能够起到削弱主导运营商优势地位,为弱势运营商提供更大市场发展空间的作用。工信部电信研究院调查显示,若按海南的试点方案实行单向携号转网,将会对全国电信市场格局产生较大影响:中移动用户市场份额将下降7.4个百分点,中联通和中电信则将分别增加2个和5.4个百分点。若按天津试点方案实行双向携号转网,则市场格局变化不明显。因此,在维护中移动担纲的TD-SCDMA民族标准可持续发展的条件下,坚持推广海南试点经验,是一个可行的政策取向。

第二,进一步完善竞争规则,防范不正当竞争活动。从试点情况看,完善竞争规则是携号转网达到公平有效竞争目的的有力保障。为使携号转网政策达到最佳的竞争效应,要制定严格规则,防范如“绑定”消费者等不正当竞争活动;监管部门要履行职责,严格执法,坚决而及时地制止各种非法和不当的营销活动;同时要进一步配套制定号码携带的原则、服务范围以及运营商之间转移号码的规则等。

第三,要达成公平有效竞争目的,须积极推进运营商业务创新发展。消费者对运营商的选择,主要还是取决于其业务的创新发展情况。如今,以智能手机为平台的移动互联网发展日新月异,运营商要成为“智能管道的主导者、综合平台的提供者、内容和应用的参与者”,深入实施聚焦广大用户的信息化创新战略,推动自己向基于网络和平台的综合信息服务提供商转变。谁的业务创新好又快,谁就将会成为消费者在试点下一阶段携号转网的首选对象。

工信部电信研究院等联合推出的调查显示,有93.1%的网友希望在所在城市开通携号转网业务,这说明,全国的手机用户像仰望星空一样,期盼着像国外一样保留手机号码自由更换运营商的一天早日到来,而不要变成又一个扯不完皮的“三网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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