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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2/16 08:47

评论:携号转网是基本权利 无论需求大小均应推广

新京报  毕扬

工信部日前披露的数据显示,天津、海南两地携号转网试点一年多以来,共有158631个用户提出了携号转网的申请,相较于两地1700多万手机用户,提出申请的用户不到1%;并且在提出申请的用户中,仅有58260个用户实现了携号转网,占申请人数的37%。申请转网人数和成功率出现“双低”。

值得注意的是,携号转网在两地同时出现“前高后低”的局面。据统计,两地前六个月,有4.9万用户实现了携号转网,而在后八个月,携号转网仅新增9000多用户,不到试点前半程的五分之一,人数远低于预期。

对前一种情况,有观点认为携号转网并没有预计的那样受用户欢迎,用户需求并不大;对后一种情况,有观点则认为,受携号转网触动,两地的运营商纷纷采取了更多有针对性的“挽留”措施,采用更多更加优惠的套餐来留住用户,从而使携号转网人数在后期大降。

这两种说法也许都有一定的道理,但也可能存在另外的情况。

第一种说法有“把结果当成原因”的嫌疑。在没有大量实际调查数据支撑的情况下,很难说转网人数少是因为用户需求少,因为可能存在相反的情况:在携号转网过程中存在某些阻碍,使得后续申请人数不高,37%的申请成功率似乎可以说明这一点。

第二种说法让用户们“倍感温暖”,这样的良性竞争是多多益善。但也有网友爆料说,因为申请了携号转网,运营商威胁取消之前预存话费。

纠结于这两种观点的对与错其实没有必要,更不用纠结于是否“因用户需求不大就暂缓推广携号转网”。实际上,携号转网是一项用户的基本权利,对运营商来说,这是一件纯粹的麻烦事。监管部门应该明确这一点。无论用户需求大还是不大,携号转网都应该尽快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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