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
`
2008/9/24 11:10
中印巴三国移动通信市场比较
0
0

据统计,2007年8月,印度新增移动用户831万,到年底,移动用户总数达到了2.33亿户(其中GSM 1.72亿 、CDMA0.61亿),普及率达到20%,成为继中国、美国和俄罗斯之后的全球第四大移动通信市场。2007年底巴基斯坦用户数达到7688万户,普及率达到48%。2007年底,中国移动用户总数达到5.39亿,普及率达到40%。中印巴三国同为发展中国家,可移动通信市场的发展路径各不相同,中国移动通信业是半垄断性质,政府对市场监管比较严格,市场发展呈平稳式增长;印度移动通信业是全竞争模式,政府对市场监管比较严格,市场发展在政府采取一系列开放措施后迅速发展,呈后劲发展势头旺盛的模式;巴基斯坦移动通信业也是全竞争模式,但政府对市场监管比较宽松,市场发展在2005年形成多家竞争的模式后,呈井喷式发展。笔者将在本文对他们不同的发展模式进行分析和比较。

政治、经济、税收和市场监管等宏观环境比较

1. 政治和经济环境比较

中国政治局势稳定,经济高速发展,政府积极倡导和谐社会,GDP连续多年以超2位数速度发展,经济环境较好,人均GDP达到2326美金。印度总理辛格积极推行改革,虽然国内政治派别多,但总体局势稳定,以打造良好的政治和经济环境吸引外资,经济发展很快,将成为中国在吸引外资上的强劲对手,且大力推进软件业和服务业,2007年GDP增速达到9.2%,人均GDP达到967美金。巴基斯坦近年来政治局势动荡,恐怖活动猖獗,贪污腐败现象严重,在影响经济发展的同时,加大了外来投资的风险,且来自北部地区的恐怖势力威胁着国家安全,经济发展停滞不前,2007年GDP增速为6.2%,通货膨胀率很高,人均GDP为893美金。中国的政治和经济环境比印度、巴基斯坦好,而印度要比巴基斯坦强,作为影响移动通信业发展的重要因素人均GDP,中国是印度的2倍多,差不多是巴基斯坦的3倍。

附表1:三国人口和经济状况信息表

2. 税收政策比较

当前,中国移动通信业有两家主要竞争者,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而大股东是政府,税收政策比较宽松,主要税种为收入3%的营业税,利润25%的所得税(从2008年起),对手机课征10%的关税,对设备课征5%~10%的关税,但大多数手机和设备均是国内制造,所以这些关税对行业没有多大的影响;对消费者消费不纳税。印度政府为吸引外国投资者,促进国内移动通信业发展,对消费者进入没有税收门槛,消费税为11%,企业所得税为35%,对手机课征5%的进口关税,对设备征收16%的关税,该国多数设备都是进口。巴基斯坦政府对移动通信行业设置的税收很高,对客户充值收取充值额9.09%的充值税,客户消费收取21%的消费税,SIM卡激活需要缴纳500卢比(大约8美金),公司盈利收取35%的所得税,不盈利收取收入0.5%所得税,对手机进口课征500卢比/台的关税,对设备征收5%的关税。其他税收和费用,印度许可证费占收入的6%~10%,有效期为20年,中国没有许可证费,巴基斯坦为2.91亿美金,首付50%,有效期为15年,之后每年平摊。印度频谱费占收入的2%~6%,中国小于0.5%,巴PTA管理费为2.5%。

附表2:三国税项和费用信息表

税收政策是关系着移动通信业发展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相比之下,中国的税收环境最宽松,巴基斯坦的税率最高,印度次之。特别是巴基斯坦的激活税500卢比都是运营商缴纳,这对ARPU很低的行业来说是个沉重的负担,而500卢比手机关税将会对低端用户造成较大影响。

3. 电信监管政策比较

在电信监管模式方面,可以归纳为数量限制、结构调整、资源配置、行为禁止或强制以及杠杆指导等。比如基础业务许可证、电信业务目录划分、码号频率资源的分配、禁止特定的网内外差别定价、普遍服务义务的工程、电信资费上限标准、公用电信网互联的成本结算标准等。许多具体的监管政策都涉及多种手段的组合应用,以便取得较好的效果。强势运营商往往会采取以下三种方式打压竞争对手或新进入者,一是强势的移动运营商利用已累积的用户规模及资金实力,打恶性价格战,抬高经营门槛;二是以扰乱市场为目的的超低价经营行为;三是互联互通不通不畅问题。

中国的移动通信业市场监管者实施严格的管制标准,特别是在基础业务许可证、资费价格、互联互通等方面,实行不对称管制政策,对各家基础电信运营商严格划分经营范围,在资费价格方面严格实行审批制度,不允许主导运营商随意降价和差别定价,在互联互通方面实行严格的质量标准,其目的是保护分业经营的格局,保护弱势运营商的权益。印度市场监管者在市场监管政策方面采取了很多措施,如改变牌照费用为收入分摊模式,鼓励民营资本和外资进入,实施非对称资费管制,推出联合牌照政策,降低互联互通费用,简化频率分配流程,允许并购等。客观讲,印度的电信监管政策实现了移动通信的飞速发展,但过分开放的完全竞争模式也使电信市场出现不平衡状况。巴基斯坦市场监管者对移动通信业的监管力度很低,允许运营商并购,但因涉及反恐和国家安全问题,对用户资料管理很严,而对资费没有任何管制,恶性价格战频繁,互联互通费用高且存在质量问题,牌照费收取方式也没有起到保护弱势运营商特别是新进入者的作用。

中印巴三国移动通信市场比较

1.市场竞争环境比较

目前在中国,中国移动主营GSM业务,中国联通有两张网络,一张GSM网,一张CDMA网。由于两家公司的大股东都是政府,两家基本上形成了对移动通信领域的垄断,市场监管者对市场竞争要求比较严格,实施不对称管制,严格资费价格管理,价格需要政府审批,市场竞争环境相对较好,在监管者的干预下,竞争不充分。

印度电信业快速开放和引入大量运营商的做法产生了一定的负面效应,运营商数量太多,市场份额超过8%的达到6家,规模最大的是Bharti,其次是BSNL、Reliance、Hutch、Tata和Idea,还有一些市场份额很低的地区性运营商,这样容易引起过度竞争,从而对运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并制约其再投资的能力。印度电信管理局对移动运营商的资费定价采取宽松政策,由运营商自主定价,没有价格上限(个别业务定价实行上限管理),但需报批。

巴基斯坦移动通信业有5家竞争者,其中2家(Telenor和WARID)在2005年后进入,当前最大的运营商是Mobilink,其次是Telenor、Ufone、Warid和CMPak。政府彻底放开移动通信市场,鼓励各家运营商充分竞争,基本上未对资费进行管制,资费也不需要报批,市场竞争非常充分。价格战是该国运营商的重要竞争手段,这种过度竞争对运营商业绩带来不利影响,目前5家运营商中,只有Mobilink是赚钱的公司,但利润率却在逐年下降。

从数量上讲,印度的运营商最多,市场份额超过8%的达到6家,巴基斯坦有5家,中国是2家。

2.资费政策比较

资费价格一般与运营成本挂钩,但又不完全体现运营成本,资费价格的下降趋势和幅度往往能够反映市场竞争程度。以下重点介绍三国不同的资费结构和特点。

(1) 资费管制模式

中国移动通信运营商普遍采取总部──分省──地市定价的模式,因此,资费种类多而复杂。

政府主管部门对资费的管制:不允许主导运营商资费低于弱小运营商;规定各项业务收费的上限标准;不允许运营商网间歧视性定价;互联互通的强制性。

印度运营商一般按照不同地区(CIRCLES)划分经营区域,资费采取分地区定价的模式,总部──地区模式,总部基本上统一各区域的资费模式,区域差异主要是单价,这点和中国有很大不同。

印度政府对资费的管制:农村电话,漫游以及电路租费等实行政府强制性上限管制;其他语音等业务实行市场调节价;允许运营商歧视性定价(但运营商应用不多)。

巴基斯坦运营商采取全国统一定价模式,总部集中管理资费价格,大区负责销售和渠道管理,集中化管理趋势愈加明显,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

巴基斯坦政府对资费的管制:语音通话费等实行政府强制性上限管制;其他语音等业务实行市场调节价;允许运营商歧视性定价(运营商大量采用)。

(未完待续)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C114通信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给作者点赞
0 VS 0
写得不太好

C114简介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Copyright©1999-2025 c114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12002291号-4

C114通信网版权所有 举报电话:021-54451141 用户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