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29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听取了该省通信管理局局长古伟中作的关于落实电信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制度的决定草案的说明。草案就电信用户办理有关电信业务进行证件查验、登记真实身份信息作了规定,明确电信业务经营者对登记的用户身份信息的保密义务。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建议,为避免增加用户负担,应区分不同情况明确信息登记要求,一是明确电信业务经营者为电信用户办理固定电话、互联网宽带的装机、移机、过户和移动电话、无线上网卡的开户、过户等入网业务的,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要求电信用户出示有效证件,查验并登记或者补登记电信用户的真实身份信息;二是对已经在网但未登记真实身份信息或者登记信息不完整、不准确的,电信业务经营者可以在办理补换卡、修改密码、订购或者更改资费套餐等电信业务时,一并办理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