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工作,辽宁省通信管理局近日提出坚持两个“结合”,细分三个“层面”的工作思路,明确处罚原则,确保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监督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第一个“结合”即监管与服务相结合,一方面结合检查发现的问题,指导企业完善实名工作中的漏洞,做好企业的指导与服务工作,另一方面强化监督检查,加大人力、物力投入,建立起第三方暗检制度,加大对违规行为的发现和查处力度;第二个“结合”即明察与暗访相结合,一方面定期开展企业调研,明察企业电话实名工作落实情况,另一方面聘请独立第三方开展暗访检查。细分三个“层面”,即完善三级检查机制,建立了基础电信企业省公司季度自检、省通信管理局季度抽检、第三方季度暗检的三级检查机制。各电信企业省公司每季度要对本公司二分之一(7个)以上地市级公司进行自检一次;省通信管理局每季度要对全省三分之一(5个)以上地市级公司进行抽检一次;第三方季度全省(14个地市)暗检一次。
在此基础上,辽宁省通信管理局进一步细化了实名登记和信息保护问题的处理原则,探索建立奖励机制,形成一套奖惩分明的考核制度,确保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工作有序有效深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