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了解到,从2015年10月1日起,厦门市、漳州市、泉州市正式实施通信资费同城化。
中国电信福建公司、中国移动福建公司(含中国铁通福建分公司)、中国联通福建省分公司通过调整固定电话长途通话费、移动电话长途和漫游通话费、手机上网费等计费标准,实现厦漳泉三市符合条件的电话用户之间通信资费按照本地网通话标准收费。本次通信资费同城化不改变固定电话长途区号、不改变现有网络结构和拨号方式,由基础电信企业通过调整计费标准的方式达到降低通信资费的目的。据初步测算,厦漳泉通信资费同城化正式实施后,每年基础电信企业将向三市电话用户让利近20亿元,受益人群将达1700万人。
实现通信资费同城化的方式方法:一是将固定电话长途通话费调整为按营业区间通话费标准收费。二是将移动电话长途和漫游通话费调整为按本地通话费标准收费, 手机上网流量三地通用。资费同城化后,在厦、漳、泉三地范围内,拨打三地电话或接听电话将按本地通话标准收费(不再收取长途费和漫游费),同时手机上网本地流量可在三地市通用。
福建省通信管理局对基础电信企业实施通信资费同城化方式进行了规范和监督,并对主要电信资费采取了限高的监管政策,即厦漳泉通信资费同城化后的所有电信资费均为上限标准,基础电信企业不得超出这个标准收费,鼓励基础电信企业根据自身营运和市场需求情况,进一步降低同城化资费水平。福建省通信管理局提醒广大电信用户,密切关注各基础电信企业营业厅和网上营业厅的业务通知或公示,并根据自身资费支出情况合理选择是否办理同城化相关业务。
福建省通信管理局要求各基础电信企业按照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做好同城化资费明码标价和告知用户工作,让用户自由选择是否办理同城化相关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