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记者从江西省电信服务监管情况通报会上获悉,江西将对固定电话的长途话费资费标准进行下调,从0.4元/分钟下降到0.3元钟/分,下调幅度达25%;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确定为主叫0.6元,被叫上限标准0.4元。相关人士表示,这次资费调整将让老百姓获得较大实惠。
据了解,江西省通信管理局明确规定,移动电话实行本地单项资费政策,全面执行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占用国内长途电路不再另加收国内长途通话费。对于江西省现行资费国内漫游通话费(含漫游状态下的国内长途通话费)高于上述标准的,按照国家发改委和信息产业部的统一要求,最迟不得超过2008年4月1日零时起执行。同时,对固定电话本地网营业区间通话费上限标准实施时间也明确规定,要求从2008年5月1日零时起至2008年7月31日零时止全部实施。其中,新余市从2008年5月1日起实施;鹰潭、景德镇市从2008年6月1日零时起实施;其他8个设区市从2008年7月31日零时起实施。
这意味着,江西省内各城市主城区的用户拨打其他区县电话,每分钟都将可以省掉0.1元的费用。以南昌市为例,市区居民在用固定电话拨打市内其他地区(如郊县等)电话时,就将按新的标准0.3元/分钟来执行。
新标准实施后,电信运营商在制定区间资费优惠方案时不得高于此上限标准;同时,如果运营商目前实际执行的固定电话本地网营业区间通话费标准已经低于调整之后上限标准的,应当保持不变,不得借机涨价。会议现场的有关人士表示,此次电信资费调整将受益最多的是咱老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