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无锡出现了一种新的电信诈骗形式,犯罪分子进行诈骗的前期手法未出现变化,仅在转账环节中,改变了原来要求事主到银行转账的形式,通过开通网上银行业务的形式进行诈骗。
事主罗某在家中接到1名自称是中国电信工作人员的来电,称怀疑有人冒用罗某身份资料在杭州市开通了一个电话,现已欠费3210元,该工作人员称可以帮事主转接杭州110报警。随后,分别有两名自称是“警察”和“检察官”的男子以事主银行帐号涉嫌洗黑钱为名要求事主将钱转入“安全账户”。并称事主如果不转账,将冻结事主帐户资金,并拘留三个月。随后“检察官”要求事主不到银行进行转账,通过手机开通网上银行并将账户设定为“安全账户”进行转帐,诈骗事主26万元。
此种诈骗与以往的诈骗不同的是,事主不必到银行或柜员机转账,只通过一系列的操作进行,越过了“广告提醒、操作界面提醒以及工作人员提醒”等多道防线,使事主更容易相信犯罪分子的骗术,从而造成案件多发。随着科技的发展,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第三方支付以及3G无线网络的不断开通普及,犯罪分子可以通过更多形式诈骗或转移资金,使骗术中最后的转账环节更容易躲避银行的监管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