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是觉得不可思议,我的小灵通号码突然被过户到别人名下,而且还成了个公用电话。”小灵通用户李先生声称手机号码被通信公司强制过户给他人,将某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起诉。今天上午,此案在西城法院开庭审理。
李先生称,2004年3月,他买了一部70元包月小灵通手机。此后4年间,电话信号一直不好,李先生多次投诉,该通信公司工作人员也上门进行了检测,都是没有信号。直到去年7月,李先生突然被告知这部电话办理了过户手续,登记在一个陌生人名下。
“我打过去问,对方是个公用电话。一直在我手里的电话怎么突然变更给别人?”李先生认为,该通信公司未经其同意,擅自将他的手机号码过户给他人,违反了合同约定,也侵犯了他的通信权利。李先生要求被告公开赔礼道歉,将小灵通恢复到其名下,双倍退还电话使用费及经济损失等1万余元。
被告公司称,70元包月小灵通是专门针对教师和公务员服务的,但是李先生是个个体经营者,他办理70元包月小灵通的业务是非法的,所以公司和他没有服务合同关系。而且包月小灵通都有合同期限,有的是2年,有的是4年,公司已经通过媒体和短信方式向机主发出了合同到期的公告,如果机主继续使用,需要重新签订合同,否则就要停机。
李先生说,他当初在该公司代理商处购机并没有职业限制,而且他手上还有几年来的21张交费发票,他与该公司一直存在服务关系。而且当初订立合同时也没有服务期限。被告公司认为,李先生的发票上只有电话号码和付费人,并没有显示机主就是李先生。截至记者发稿时,庭审仍在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