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近年来,通过“改号电话”实施的电信诈骗案件多发。诈骗分子模拟邮政、税务、公安、检察院、法院等国家机关电话,冒充国家工作人员,编造邮包藏毒、涉嫌洗钱、法院传唤等理由,要求将资金转移到安全账户,防不胜防。市民张先生咨询律师,如果遭遇电话诈骗,电信运营商是否也应承担法律责任?
国家一级律师、河南向东律师事务所主任崔向东,法学博士、资深律师、商丘师范学院实践法学教研室主任杨世建答复:
从媒体公开的一系列电信诈骗案件来看,骗子能够成功的一个主要因素是让受害人手机或电话上来电显示的号码是“改号电话”。因此,电信运营商显然未尽到确保来电显示号码真实的合同约定义务,应当为受害人的损失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当电信用户与电信运营商签订“来电显示”服务协议并交纳“来电显示”费用后,电信运营商与用户就“来电显示”电信服务形成了合法有效的服务合同关系。按照这一合同,用户有交纳“来电显示”费用的义务,享有“来电号码”真实显示的权利;而运营商有收取“来电显示”费用的权利,也应承担来电号码真实显示的义务。在电信诈骗案件中,运营商没有履行约定义务,收费后没有积极采取措施去防范犯罪嫌疑人利用运营商的通信平台篡改来电号码,致使受害人基于对“来电显示”号码真实的误信,被骗取钱财。可以说,如果骗子没有篡改电话号码,电信诈骗基本上不可能成功。因此,电信运营商应当为其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的违约行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当然,运营商履行了赔偿责任后,其损失将来可以向骗子追偿。至于如何区分受骗者和运营商各自的民事责任,属于司法自由裁量权的范围,应当由法官根据个案情形通过判决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