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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7/14 10:07
电信运营商该如何防范人身损害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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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电信运营商人身损害赔偿纠纷频发,案件数量、索赔额、实际赔偿额居高不下,引起了企业上下的高度重视。随着电信4G业务及相关电信设施建设的突飞猛进,如何避免此类事故频发、加强电信人身损害法律风险防范,是电信运营商应该认真研究的问题。

电信人身损害包括电信工作人员工作过程中遭受的人身损害,以及电信车辆、窨井、杆线等电信设施给他人造成的人身损害。

结合实际工作,笔者认为,电信人身损害法律风险成因复杂,损害一旦造成,后果严重。

从电信设施特性来看,电信设施存在点多、面广、线长等特性,空中、地面、地下立体交叉,导致容易出现安全隐患、出现安全隐患后难以及时发现、事故发生具有突然性。从内部管理来看,电信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不到位,包括电信设施建设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电信行业标准规范、电信设施维护不力年久失修等。特别是在电信建设维护业务大量外包、建维成本紧缩等情形下,这一问题更为突出。从法律关系来看,单一电信方原因致人损害的事故较少,更多情况是有自然灾害、电力入侵、第三人或受害人过错等多方原因共同造成,法律关系较为复杂。从外部环境来看,我国人身伤害法律制度的日益严格、和谐社会建设要求、行政司法体制等原因,加大了企业处理这类纠纷的难度和成本。

人身损害一旦发生,案件标的额和实际赔偿额度大,索赔金额动辄几十万元乃至上百万元。据悉,某电信企业仅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由于受害人受伤后被评为一级伤残,法院判决企业赔偿受害人180多万元,还不包括巨额的后续治疗费用。此外,电信运营商业务外包或劳务派遣人员人身损害后往往要求确认劳动关系并进行工伤赔偿,给电信企业劳动关系管理造成较大压力。发案后,受害人及其家属往往缠诉缠访,也给电信企业生产经营造成较大影响。另一方面,人民法院及相关政府部门往往自觉不自觉偏向受害人一方。最终,企业承担了社会责任,进行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的居高不下,进一步反映了预防为主、加强安全生产和电信设施建设维护管理的重要性。结合人身损害法律风险成因,笔者提出以下风险防范建议:

完善管理体系,明确管理责任和管理流程。统一制定标准的建设维护管理制度流程,并适时优化细化,确保管理职责明确,执行有力。要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电信设施台账,突出安全隐患大的重点领域的排查治理,强化对杆线窖井等电信设施的安全巡检并做好记录,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控制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规范业务外包管理,确保外包单位履职到位。当前电信运营商通信建设维护大量使用业务外包方式,加大了企业管理难度。为此,电信运营商要进一步强化业务外包管理:一是要选择有能力、有实力、有信誉、管理规范的优秀外包单位进行合作;二是规范业务外包合同管理,完善合同内容,明确外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三是加强业务外包的日常管理,强化监督考核,确保外包单位履职到位,提升外包工作质量。

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转嫁管理风险。统一购买相关保险,发生相关诉讼后也可以由保险公司委托律师代为出庭应诉,并承担诉讼后果,最大限度减少企业损失。

建立纠纷案件应对机制。对已经发生安全事故的,应立即准确界定电信设施产权,即涉案电信设施是否归电信所有或管理。同时保护好现场,及时固定事故现场证据,通知公安民警及时到场勘验,并进行现场录像或拍照。及时召集企业业务、安全、法律等部门认真分析研究案情,预估企业可能承担的赔偿责任范围,确定纠纷处理职责分工。针对不同的案件性质、受害人情况、企业责任大小和可能赔偿金额等因素,确定处理纠纷的策略,最大限度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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