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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6/18 13:18
促进信息消费的两个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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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苗圩日前赴浙江省进行信息消费专题调研。苗圩指出,信息消费发展潜力大、带动性强,要高度重视信息消费的作用,用信息消费拉动内需扩大、经济增长。

近年来,信息网络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层出不穷,信息消费发展非常迅猛。随着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加快发展,智能终端、移动互联网等新兴产品和服务将推动信息消费继续保持强劲增长,成为新一轮消费热点。

那么,什么是信息消费?通常认为,信息消费是一种直接或间接以信息产品和信息服务为消费对象的消费活动。说白了,信息消费是建立在信息社会或者网络社会上的一个经济概念,既然是经济概念,就逃离不了三个要素,也就是信息的商品化、信息商品的交换(货币和支付)和信息商品的消费。

也就是说,在基于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的数字生活空间中产生的消费即是信息消费。在数字生活空间中,只有两类元素,一类是所有的消费者或者是生活者,另一类是为所有生活者提供服务的生活服务者。生活服务者提供各种信息商品供生活者购买和使用,从而产生经济概念的三要素。脱离了数字生活空间的消费只能是间接的信息消费。现阶段我国正处于间接信息消费高发期,比如网购等就是典型的间接信息消费。

在今天,信息无所不在,尤其是在数字生活空间中,海量的信息充斥在数字生活空间中,大量的信息是无序的、没有价值的,因此如何将信息商品化,使其产生价值并通过交换而形成消费是关键。

比如,传统的图书、报纸和杂志,都是由物理介质所承载,通过社会渠道去发行,用户直接购买,这是传统的消费过程。而信息消费过程则不同,生活服务者(各类出版商)必须把传统的图书、报纸和杂志内容从纸质介质复制到网络上,制作成电子内容,这是第一步。第二部则是要建立新的收费体系,比如现在很多图书和杂志都有APP订阅和付费阅读,支付方式以电子支付为主,这个过程就是商品化过程。而用户则因为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的普及,更愿意接受这种阅读的习惯而乐于消费。从而,就产生了完整的一次信息消费过程。至于用户通过网络等订阅一本纸质书,然后快递到用户手里,虽然借助了网络和移动终端等信息消费的基础设施,但其消费的商品并不是信息产品,而是需要消耗传统资源才能产生的物理商品,在商品流通过程中也要消耗能源,这并不符合信息消费的基本要素,因此不能称为是信息消费,而是间接信息消费。

因此,传统商品的信息化就非常的重要,但不意味着所有的传统商品都能信息化,比如汽车。因此,信息消费的行业属性很重要,比如刚才提到的出版行业可能是信息消费的先头行业。除此之外,影音、娱乐、教育、医疗、网络会议服务、软件服务、气象服务等行业和服务业都可以转化为直接的信息消费,应该大力引导和支持。

另外,基于移动互联网的许多新型业务也可以看作是信息消费的范畴,比较时下流行的各种APP,比如打车、坐飞机之类的APP,宾馆、饭店、医院预订和挂号的APP等应用方便了用户,大大缩减了用户的时间,节省了大量能源消耗和减少社会资源占用,应该大力提倡。这些应用往往都是一些中小型的移动互联网公司开发,政府监管部门应该协调好资源及用户之间的关系,让这些业务真正能够服务消费者。

现阶段看,直接的信息消费还有很多事情要做,比如信息的商品化。但最为关键的是如何培养用户的消费行为和消费习惯,政府要加大对数字版权的保护,构建一个良好的信息消费环境是关键。

对于间接消费而言,最主要的则是如何利用数字生活空间来宣传和构建用户易于接触的平台,比如淘宝和支付宝就是给实体产业搭建一个支付的平台,方便消费者和服务者之间建立交易行为。再比如京东商城,给大量的实体产业展示的空间,同时也给消费者和服务者搭建了交易平台,成为间接信息消费的重要平台。对于这些平台型的服务,政府应该给予重点扶持。

目前,间接的信息消费已经非常普遍,随着消费者掌握信息技术以及适应在数字生活空间的生活方式,用户对间接信息消费会越来越普遍。这就要求,传统的工业、农业和服务业加速其自身信息化的建设进程,在其整个生产、流通和消费过程中,更多的考虑如何向数字生活空间靠拢,向数字生活空间的消费者提供直接和间接的信息流,从而提升间接信息消费的行为。

对于政府和运营商而言,则应该进一步加大和促进创新性基础设施,也就是基于宽带网络的信息基础设施的建设,同时积极推动信息消费的软环境建设,从而确保信息消费的整体软硬件环境更加的稳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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