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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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6/18 11:12
“竞合”者 “大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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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讨“通信行业核心价值观”,实际上就是探讨行业文化,探讨行业“大道”,探讨推动行业健康发展所必须信守的最基本的价值规范和必须推崇的最核心的价值理念。

笔者长期在基层从事通信管理、通信经营工作。多年的“分分合合”、风风雨雨给我最切身的感受是:通信行业要有序、可持续发展,竞合必须是整个行业“最基本的价值规范”、“最核心的价值理念”。

先看看身边的一组真实数据:

近日,笔者所在地区2012年度的行风评议结果出炉,通信行业的表现真可以用“惨不忍睹”来形容。此次行风评议涉及26个行业,共有23家区县通信公司参评,而排在前10名的仅有两家,排在前13名的(含13,即中间水平以上的)只有5家!

从表面上看,这一结果来源于大家对通信服务的普遍不满(社会评议占60%的权重),但笔者认为深层的原因还是祸起萧墙,问题出在我们的内部,出在“烽火连三月”的无序竞争上。

竞争是好事——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对客户,价格下来了,服务上去了,客户称道;对企业,强筋壮骨,一身活力,企业地道;对行业,枝繁叶茂,一派生机,行业乐道。但是,竞争——

不是价格战。价格战是一柄三刃剑,刺伤对手,刺伤自己,最终还要刺伤客户——通信客户的消费过程就是通信企业的服务过程。如果得不到良性循环的资源支撑,两个“过程”会一起断裂。

不是“口水战”——你说你“保密”、我说我“绿色”,你选电视黄金段、我选报纸显要版,你占高速路口处,我占城区制高点……“你方唱罢我登台”,极尽大把烧钱、大手砸盘之能事。

更不是“生死战”——以我愚见,监管部门把电信行业一分为三,是因为“孤木难支”,所以要“二木为林,三木为森”,让三家运营商共生同荣,以树木的“多样性”抵御自然灾害,共同维系一个行业的繁荣和茂盛。这种竞争遵循的是生生不息的“森林覆盖理论”,不是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这种竞争应叫博弈,不叫搏杀。

日本“经营之神”松下幸之助先生有句话语重心长:正当的竞争可以带来进步,但过度的竞争却会变成企业发展的恶性肿瘤。不幸而言中的是,在太多的地方、太多的时候我们行业太多人对此是“当局者迷”。心态变了,业态(企业形态)会变;业态变了,行业生态会变,也就是“行业面临的外部发展环境越来越差”,我们确实没有得到应该得到的认可和尊重。“大而不强”、“富而不贵”、“知名度高、诚信度低、美誉度无”等尖锐犀利的负面行业评价不绝于耳,便不足为奇了。刚才所说的叫人揪心的行业差评只是“冰山一角”,而且很可能不是“个案”。

综上所述,笔者以为,通信行业确实到了呼唤竞合的时候了。诚然,谈“电信行业价值”,不能不谈“诚信”——诚实守信是最基本的商业道德;不能不谈“服务”——“客户为根、服务为本”啊;不能不谈“创新”——“不创新,就死亡”嘛;不能不谈“责任”——国有企业是国家的长子啊!但如果“竞合”缺位、缺失——通信运营企业只言“竞”不言“合”,甚至水火不容、兵戈相见,诚信、服务、创新、责任将无从谈起,“电信行业价值”将势必沦为“无本之木”、“无源之水”。这似乎不是盛世危言、危言耸听。笔者在这里斗胆放言:“竞合”成为行业共识之时,才是“电信行业价值”踏上金光大道之日。

如何竞合,如何“在竞争中合作,在合作中竞争”,如何共生共赢,不是本文,也不是本人能厘清的,只在这里分享一下自己多年来在这方面一点小小的实践心得:

互相尊重。当地广播电台每年都要组织三家通信公司上两次“行风热线”,而每次我们都精心准备,在情况介绍和解答问题时,谨言慎语,严忌使用可能刺激“友商”、引起“友商”不快的任何言辞,尽可能维护行业的整体信誉和公众形象。

互相欣赏。2010年,当地一家运营商为增强客户服务感知,在其装维人员中推广自编的《入户服务歌》。本人立即著文并组织学习——“愿《入户服务歌》早日从一个企业、一个业务部门的‘独唱’变为响彻一个行业、所有部门的‘合唱’”。

互相学习。比如当地电信,队伍年轻,有非同一般的激情和冲击力,而且作风低调,做事踏实,在行业应用方面稳扎稳打、步步为营;比如当地联通,底子厚,资源好,基础管理工作扎实有效,虽历经动荡但韧性不减,正凭自己的组合集成优势,显现出强大的发展后劲——所有这些都是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师从、效仿的对象。

真诚合作。当地也有一处高校,每年的校园促销,我们和其他运营商一起与学校协商,然后“画地为牢”、“各行其是”,从未出现什么过激行为,学校也从未收取过什么“进场费”;共建共享工作更是一直心照默契、进展顺利,共用基站早已超过两位数。

共同提高。尤其是今年5月17日,三家通信运营商媒体宣传、节日促销都平静如水、按部就班,一改往日的浮躁和激进,大家都在安安静静而又扎扎实实地做该做的事、能做的事。一种向好的共识正在达成:企业间的竞争是马拉松式的竞争,最终比的是耐心、耐性和耐力!

志在超越。笔者所在企业的竞争理念是“学习的榜样,超越的对象”。不断学习、研究同行的最佳经营实践,以此为基准进行对比、对标,我们最终的目的还是为了“突破”——“突围而出,破格而立”。其实,在行业中形成这种良性的“比学赶超”局面,恐怕也是通信监管部门、广大客户所乐观其成的,毕竟“造就一个优秀的企业,并不是打败所有的对手,而是形成自身独特的竞争力优势,建立自己的团队、机制、文化”。

有意思的是,笔者的一位员工对此也有一段诗一般的“竞合”向往:“我希望,那时我们的公司已经跳出同质化竞争的泥潭,不再是价格战、成本战、拉锯战。我们和对手都应该有了属于自己的品牌,稳定的个性、特质,那时将会服务个性化、产品差异化、渠道多元化、网络稳定化。客户可以因为需求不同,尽情选择自己的品牌归属。我希望,大家不再唯、围KPI而工作,更多着眼于客户、着眼于未来。”“员工的心,企业的根”,笔者认为,这才是“竞合”的希望之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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