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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3/20 13:31
宽带最后一公里入户潜规则制约用户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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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消费者权益日”是曝光假冒伪劣服务与产品,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最佳舞台。2012年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曝光了多家二级网络运营商存在带宽虚假宣传问题,“假宽带”事件闹得沸沸扬扬。今年3·15前夕媒体征集了多条“霸气十足的宽带服务”,其中包括运营商普遍采用的固定移动捆绑营销、宽带接入服务价格居高不下、接入速率名不副实、网络稳定性不够等问题。宽带运营商是否霸气十足?假宽带的真问题何在?宽带入户难是运营商垄断还是物业垄断?这些问题一直都萦绕在运营商和消费者心头。

最后一公里纷争绑架用户权益

宽带问题一次又一次“榜上有名”,让业界深思。但从屡屡上榜的宽带问题中我们不难以看出,“假宽带”、“宽带不宽”成为出现频率很高的词汇。为了解决假宽带问题,工信部和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去年发布了《宽带速率测试方法 固定宽带接入》、《宽带速率测试方法 用户上网体验》测试标准。此外工信部联合住建部计划于今年4月1日起推行光纤宽带入户新标准,但是这些举措似乎无法从根源上解决问题。问题何在?横亘在用户与宽带运营商两者之间的第三者——小区物业和一些二三级运营商之间的利益纷争成了最大的问题所在,也就是所谓的“最后一公里”难题。

宽带最后一公里建设难题一直在拨动着市场心弦,关于最后一公里的纷争也从未停止过。在运营商难进小区“大门”的背后,我们看到的是用户高价却用低网速,网络稳定性不够等情况的出现,用户的权益遭到严重的侵犯的同时,小区用户已然成为了一些小区物业谋利的“香饽饽”。“过路费”等各种潜规则的出现是相关的制度的缺失,是相关的监管未到位。在这种监管不力,法律法规缺失的情况之下,虽然一心想提升用户的体验,但宽带运营商们也无可奈何。因此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并通过强有力的监管才能使用户的体验不断得到提升,进而解决“最后一公里”的难题。

宽带运营商一次次地提速,但用户却并未感受深刻,因为最后一公里成了阻碍,成了网速的分叉点。好比一个小区有100M的带宽,每户10M,本来只能分配给10户,但一些二三级运营商出于利益最大化考虑,可能分给了15户甚至更多用户使用,“一拖N”情况之下,使得在同样租赁成本下,二三级运营商获利变大。但用户就必须要和更多的“上网者”竞争,上网体验可想而知,尤其是在上网高峰更是会遭遇“网络堵车”的情况。

潜规则之下运营商倍感无奈

运营商想要提升网速进而提高用户的体验感知,最重要的一点便是宽带的使用群体是宽带运营商的直接用户,在宽带运营商这个“活源”的前提下,用户对网速的提升感知才更为明显。但在实际中往往并非如。

首先,宽带运营商进入小区之前,便会遇到二三级运营商的阻扰。近日北京市市一中院二审开庭审理了中国联通北京分公司起诉时代互通公司的民事案件,时代互通公司为了抢客户,剪断了用户的网线。在我们感叹时代互通公司的鲁莽行为的同时,最后一公里涉及的各方,竞争激烈程度同样跃然纸上。宽带运营商难进小区,而用户只能使用二三级运营商租来的固定带宽,网速提升成为空谈。

其次,不仅仅是宽带运营商,即使二三级运营商想要进入小区也会遭遇种种潜规则,让运营商大呼伤不起。早在2012年,长城宽带、时代互通、方正等多家运营商就已经表示,在北京很多小区,宽带想入户都要向物业缴费,费用高低按小区品质来确定。有运营商内部人士爆出,在进入小区的过程中,物业要向宽带运营商收取40%的“过路费”才可放行。业内人士直言,真正垄断宽带的不是运营商,而是房地产开发商和小区物业,因为能不能接入用户家,接谁的线,是他们说了算,不是运营商决定的,这是现实。这就是行业潜规则!而二三级宽带运营商为了逐利都会尽可能多地争抢用户,而对小区市场垄断的心理,进而导致了潜规则的蔓延。

提升用户感知还需政策先行

站在不同的位置,对中国基础网络建设的未来走向,发声者们的观点有着明显不同。其实无论假宽带等问题的根源何在,运营商作为宽带服务的供应方,都有权利也有义务为用户解决问题。在工信部宣布启动实施“宽带中国2013专项行动”的同时,上海电信近日推出“宽带速率不达标三倍差价赔付”、“48小时即要即装”、光纤无损入户等承诺。目前我国宽带发展缺乏宽带国家战略的顶层设计,产业链相对混乱,靠运营商单打独斗显然难以满足用户需求。

基础运营商面临的宽带发展困境是投入产出的不协调。国内宽带运营商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一直充当信息化建设的主力军,然而宽带中国建设是一项浩大的战略工程,中国电信科技委主任韦乐平曾做过测算,东部地区的光纤宽带实现投资回报需要3至5年时间,中西部地区需要7至10年,而新疆、内蒙古等西部欠发达地区,运营商投资基本无法收回。国家信息基础设施靠市场化运作来买单不实际。

二三级宽带运营商也面临着更为激烈的市场竞争以及宽带入户的小区门槛。在相关的法律法规未完善,相关的监管不到位的情况下,尽管我国《电信条例》明文规定,“电信用户有权自主选择使用依法开办的各类电信业务”;电信业务经营者在其经营活动中,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电信用户选择其他电信业务经营者依法开办的电信服务”。然而在宽带建设过程中,地产开发商和物业公司不是“独家垄断”就是收取高额费用,法律条文成为一纸空文。

发展宽带任务的困难和繁重,而谁来为消费者代言?基础运营商面临着巨大的资金压力,最后一公里的难题又迟迟无解,作为最终的用户又该如何?又能够怎么选择?这一切不仅仅需要在宽带建设过程中各方的理解和社会的积极献言献策,更需要得到国家层面的战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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