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网报道,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在成都签署共同行动纲领《成都宣言》,以共同推进我国移动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此外,“移动互联网的迅猛发展受到众多投资机构极大关注。”清科集团总裁倪正东在日前举行的首届中国互联网投资大会暨电子商务投融资高峰论坛上表示,微博、电子商务、3G移动网络的兴起,正掀起国内互联网产业的下一个“黄金发展期”。
运营商在移动互联网时代面临怎样的外部发展环境?有哪些机遇与挑战?随着移动媒体的发展,这对运营商又提出了哪些新的要求与选择?为此,记者采访了长期从事移动互联网产业研究的独立顾问侯宏先生。
电信生态中所有竞合行为均受用户需求驱动
记者:鉴于传统产业分析框架难以解释电信产业纷繁多变的现象,业界很早就开始用生态语境来阐述产业观点,结合目前的发展现状,您如何描述我国运营商生存环境的生态化发展环境?
侯宏:生态一词近年频频出现在电信运营商高层的官方话语中,但遗憾的是,这种认同是建立在朴素的直观认识之上,目前仍缺乏与之对应的理性分析框架和行动指引,以至于对当前电信生态的现状认识缺乏清晰的归纳、对生态隐喻深层次的启发意义缺乏充分的挖掘。
实际上,电信生态中所有竞合行为均受用户需求驱动和吸引,任何脱离了用户需求的生态分析都是不得要领的。在生态视角下,上下游供需关系不是关键,他们与无处不在的“看不见的手”建立的交换规则才是重要的,用户需求不仅仅作用于生态链条的顶端或者底端,而是直接与所有个体建立联系。
此外,通信需求与信息需求的区别还在于:前者传递信息,后者消费信息;信息是目的,通信是手段。这种结构性的变化重塑了电信业。用户需求变化通过“边界模糊化”、“参与者多样化”、“格局去中心化”和“规则复杂化”四大机制依次传导,最终呈现出全新的电信生态。
运营商在移动媒体产业必须有所作为
记者:创新工场管理合伙人汪华表示,移动互联网的出现使媒体产生了巨大变化,基于移动互联网的各种应用将成为互联网最好的投资机会。回顾电信产业媒体化的进程,有线互联网的媒体化未让电信运营商从中获益,然而,到了移动互联网时代,由于对作为媒介的移动终端有了更大的话语权,移动媒体市场对运营商而言是否孕育着巨大机遇?
侯宏:从市场吸引力看,移动终端是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个人媒介、第一个永远在线的媒介、第一个随身携带的媒介、第一个内置付费渠道的媒介,媒体价值远远超过互联网。App store模式带来的内容市场增长潜力无须解释,而移动广告的市场也让人充满期待,2010年发生在google与apple之间的移动广告并购大战可资佐证。
从机遇的可获取性来看,运营商对移动媒体产业链各环节的控制力全面提升:首先是移动网对终端的管理能力远胜固网,运营商定制终端比例在提升,这就加强了对媒介的控制力;其次是移动网对内容的控制能力远胜固网,相当部分内容是通过运营商提供的;最为重要的是,移动网支撑系统记录的用户信息远胜固网,能智能识别用户ID并画像,这是移动广告市场获得广告主青睐的关键。
从移动互联网的生态环境来看,产业边界扩张得越明显,留给替代和融合的空间就越大,产业的边界也就越模糊。概而言之,扩张是动作,替代和融合是手段,模糊是结果。替代和融合均产生了新的参与者,前者产生的是竞争互斥的种群,后者产生的是共生互补的种群。电信新生态中的重要的新种群包括:互联网、终端商、创意提供者和行业SI,他们均在一定程度上分享了用户界面。
从产业的逻辑看,运营商在移动媒体产业必须有所作为。业务对应内容,终端对应媒介,这已能解释移动互联网之所以为媒体。但唯有当网络角色加入,移动互联网才能称其为新媒体,移动媒体所具有的互动、分享、精准等特性,离开了网络无一能实现。所以,运营商在移动媒体产业里必然要发挥重大作用。
移动广告或是运营商下一个热点
记者:您对运营商在移动媒体市场上的发展有何建议?
侯宏:和传统媒体一样,移动媒体市场也分为前向盈利的付费内容市场和后向盈利的移动广告市场。在美国,2009年移动媒体内容市场规模与移动广告市场规模之比约为16:1,预计2014年这一比例将下降为51。 两个市场对运营商的意义有所不同,运营商需要采取不同的策略。移动内容市场曾经为运营商带来丰厚的利润,但目前行业的结构性变化已经侵蚀了支持此类业务的竞争优势,能软着陆已属不易,实不宜仍有过高期望。对此有三点建议:
第一,作为移动内容市场的在位者,运营商的竞争劣势是结构性的:一是App store比门户模式对合作者更有吸引力,因为前者用户界面开放给了CP,而后者与CP是上下游关系;二是终端商的app store比运营商 app store更有市场竞争力,因为它针对某款或某类终端的软硬件做了优化,能提供更好的用户体验,并且运营商内部的模式转化机制并不灵活。对中国的电信运营商而言,由于付费意愿的问题,市场整体的吸引力也小很多。总体而言,移动内容市场的吸引力处于下行通道,更期待运营商将目光转向新兴的移动广告市场,并成为该领域创新的引领者,而非如移动内容领域般的照搬竞争对手的模式。
第二,如果运营商希望在移动广告市场占据一席之地,需要面对以下问题:广告位从哪里来?如何让广告的精准性更有竞争力?广告位可以有四种来源。一是自身的业务,比如中移动无线音乐、139社区、手机阅读等业务,这类业务的用户界面完全被运营商占据,其合作伙伴作为上游被隐藏在运营商之后;二是合作的业务,比如中移动的MM业务,运营商将这类业务的用户界面与合作伙伴分享,这种合作模式正在成为主流,其资源潜力非常巨大;三是收购本身具有内容投放网络(移动网盟)资源的机构;四是通过用户使用移动搜索、LBS、手机支付等业务的场景即时提纯用户需求并分配相应广告内容,这类资源与前面三类资源最大的区别在于是根据用户即时消费行为匹配的广告内容,这一点尤为重要,体现运营商的核心竞争力。运营商在移动广告行业的优势尤其来自于其对用户消费行为详尽、即时地了解。
终端商控制终端的软硬件,而运营商实时控制终端的联网状态和用户的终端行为。这就是运营商拥有的稀缺资源和竞争优势。
第三,UGC的全称是用户创造内容,是发展移动媒体的关键词。由于其盈利模式至今未明晰,无法确认是划归移动内容市场还是移动广告市场。但毫无疑问,它是移动媒体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对运营商的意义尤为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