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业务运营被看做是全球电信业发展的趋势。走进全业务运营时代,演好担任的角色十分重要。运营商要做好当前工作,也要做好与互联网的融合以及增强战略联盟合作能力;监管部门应做好市场份额管制等工作,共同重塑“有效竞争”的市场格局。
提升全业务运营核心竞争力
固网运营商即便是在得到渴望已久的移动运营牌照后,仍面临不小的挑战:移动运营商进入固网通信领域后,固网运营商高速增长的宽带业务会受到实力雄厚的移动运营商的极大威胁;固网运营商进入移动通信领域,短期内难以见效,因为对移动网络建设的大量投资和高昂的建设成本会起到阻碍作用等。因此成为全业务运营商,还必须注重品牌塑造,要做好转型融合,要正视诸多的挑战,如新旧业务之间的平衡,监管政策的变化带来的影响等。对于运营商而言,成为全业务运营商,必须锻造核心力——业务创新能力、网络融合能力、品牌整合能力、IT支撑能力,这是全业务运营的能力基础。
在业务领域,全业务运营则要抓好语音、数据、视频业务。在这三个重要业务领域中,语音的商业模式是完全封闭的,由语音运营商提供网络和所有的服务,因此运营商必须加强和巩固现在的地盘,尽量保有这部分的营收和利润。数据通信离不开互联网,但互联网从开始发明到后来的演进,都是一个完全开放的网络。如今数据应用差不多都以互联网为主,运营商主要是做网络,因此要把握商机,抢占滩头,并积极寻找数据方面的应用,以增长收入和利润。对视频通信,由于广电与电信在视频方面已经进入融合阶段,运营商可以通过开发视频方面的应用,获得人家既有的市场或者自己创造的一些新的市场,这个商机是很大的。
与此同时,在尽量适应当前环境的同时,更要抓住能够看到的机会。在笔者看来,当前全业务运营须重点做好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业务的融合创新。原有固网运营商在获得移动网络后,把固定和移动捆绑业务作为突破点,提供包括语音、宽带、IPTV以及IT解决方案等综合性业务,使用户可以获得一揽子的服务。二是宽带业务和IPTV是新的增长点。发挥固网宽带优势,并大力发展IPTV,以吸引更多的用户。三是通过多媒体业务增强客户黏性。以音乐和手机电视等流媒体业务为主打,通过低价策略切入,有效增强用户黏性。四是通过IT解决方案拓展多元化利润增长点,不断扩大经营领域,真正向综合信息服务提供商转型。五是通过统一品牌快速提升企业影响力。六是通过产业链合作促进业务增长。七是通过调整组织架构保障全业务运营。我国全业务运营商要通过业务创新、品牌整合等锻造核心能力,并通过组织调整等加强内部管理,就会找到适合自己的全业务运营之路。
构建良性宽带网络
助电信网与互联网融合
由于传统的电信业务的封闭性使得电信在竞争中明显处于劣势,传统的电信业务以大规模整体开发为主,缺乏互联网业务的灵活、快速提供,限制了其发展。于是人们希望电信网与互联网融合的下一代网来达到安全性、可信任、可持续良性发展及可扩展性,成为与现有的主流技术可互通共存、平滑演进、人人参与的网络平台。
目前,电信网新发展的业务已全部IP化,其赖以生存的语音业务也正在IP化,电信网上承载的业务也是完全IP化,电信网业务的全IP化趋势已完全确定。电信网业务全IP化趋势的确定也决定了承载网技术,即电信网将建立在以IP技术为基础的承载网上。电信网和互联网在技术上是建立在以IP技术为基础的承载网上。未来的分组承载网(IP网)是电信网和互联网的基础,无论是电信业务网还是互联网的业务网都要以IP网来承载。ITU-T提出了对未来分组承载网(FPBN)的技术要求,即未来的承载网应该是一个安全、可信任的网络,它应该承载目前电信网的全部业务以及在可预见的将来可能发展的新业务,能保证提供完全能满足所要服务质量的承载能力;并且能实现网络资源可知、可控、可管理,网络可运营、可扩展;当然,也要与现有网络共存、互通和平滑过渡。
可经营可运营网络
宽带业务网是未来电信重点发展的业务网,也是电信运营商未来的重要收入来源。电信运营商目前最缺乏的是可以经营和运营的宽带电信业务网。互联网业务是目前电信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宽带IP电信业务的主体,互联网业务与电信承载网有相当强烈的依存关系。尽管互联网业务是以寄生网的形式与电信承载网共存的,目前还处于良性共存状态,相互依存,但由于两者的商业模式完全相背,因此必须构建一个良性的业务网络,这就是经营性业务网。其特点是拥有承载资源,需要为它所消耗的承载网资源支付费用,网络成本高,发展的门槛也较高,但由于它掌控承载网资源,也就掌握业务网发展的主动权,可以向用户提供关于业务网的承诺。
融合提供宽带应用大舞台
电信网与互联网融合为宽带应用提供了大舞台,而技术为融合奠定了基础。IMS既连接电信网络,又引入了互联网。将IMS技术与互联网技术融合,对于电信运营商而言,是整合互联网业务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手段。能够借助IMS的控制体系提供可控可管的网络架构,对于电信运营商而言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一是提供FMC的能力。这使得用户可以随时随地在任意终端上享受自己的应用服务,提高用户的体验。二是建设业务层,最重要的是业务管理、数据管理和安全、计费方面的要求,并且能够将用户平滑地过渡至运营商可控可管的业务网络中。三是与P2P技术结合。P2P与IMS的结合能够提供准确的定位,而且静态的P2P可以提供更好的下载保证及QoS控制,减少切换时间,提高用户体验,并能为提高互联网的QoS管理规制提供参考。
融合业务模式力助挖掘客户价值
综合信息服务提供对电信运营商提出了新的挑战。在业务模式方面,目前基于通信领域内的业务需求日益强烈,用户不再仅仅需要语音或短信这种传统的通信业务,用户对增值、多维应用的需求更加强烈;在电信网外,用户更加希望通信和游戏的结合,更加方便地吸引其他游戏域的用户或者互联网的用户参与;还有纵向产业的混合业务,如远程医疗、家庭监控、远程教育、垂直行业的远程应用等。随着服务的多样化,运营商要做到市场化导向,正确地将互联网应用引入到电信应用,同时使用Web2.0技术全面改善用户体验。电信网络与互联网的紧密结合,将有力地推动我国信息化建设的进程。
聚焦移动互联网业务发展
随着全球3G商用的逐步推进,以移动互联网为代表的移动数据业务呈现出快速增长的势头,全球主流移动运营商都将移动互联网作为其业务发展的战略重点予以积极推进。在移动运营商等产业各方的积极推动下,传统的互联网业务正在与移动通信网加速融合。如今,从手机音乐到手机游戏,从移动搜索到手机博客,从手机支付到手机广告,从手机邮箱到手机即时通信等移动互联网已经成为移动通信业中最活跃的领域。
互联网与移动网融合步伐加快
基于3G网络的移动互联网业务已全面崛起,各种从互联网上移植过来的下载、邮箱、定位、搜索、博客、即时通信 、电子商务、拍卖和VoIP等业务,正在通过手机得到日益广泛的应用和普及,一个随时随地通过手机接入互联网的“移动互联网时代”正在来临。如今,移动互联网业务已经成为日、韩移动运营商重要的收入来源。近两年用户对移动互联网业务的需求从铃声下载、新闻服务等逐渐向移动多媒体、移动社区、用户原创内容(移动UGC)等新型移动互联网业务转移,3G与Web2.0的结合,使得移动互联网更具参与性和互动性,为移动互联网开辟了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
互联网力助设备和服务融合
移动互联网时代是融合的时代,是设备与服务融合的时代。智能手机其实就是设备与服务融合的基础,然而智能手机仍然是一个平台,手机巨头诺基亚推出了手机客户端Widset,移动教育品牌行一族,并购了移动即时通信应用Twingo 、手机导航软件Gate5、全球两大地图厂商之一NavTEQ等,表明其走向设备加服务的融合之路的决心。此外,苹果和Google都在走设备和服务融合之路,运营商也正走向设备加服务的融合之路,推出自有品牌的移动应用(如飞信、超信)和终端(如“心机”)。
国内移动互联网业务走向繁荣
国内移动运营商积极致力于构建基于2.5G网络的移动增值业务平台,加快推进移动互联网业务的发展,为未来的3G培育市场。如今,无线音乐、手机游戏、手机邮箱、无线搜索、手机即时通信、手机博客、移动支付等移动互联网业务日益走向普及,手机上网已渐成风气。目前,在“移动梦网”和“联通无限”业务平台上,运行着包括新闻浏览、图铃下载、证券彩票和游戏、邮件等丰富多彩的业务,涵盖了游戏、娱乐、商务、生活、资讯等多个领域,用户规模持续增长,移动互联网业务发展步伐进一步加快。如今,以移动互联网业务为主的移动数据业务收入占移动运营商总收入的比例达到25%左右。
运营商亟待创新模式
互联网与移动网的加速融合,给移动增值业务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为整个移动通信产业发展开辟了更加广阔的空间,也给运营商的增值业务产业合作模式和商业模式带来了新的挑战,这是需要认真应对的。移动运营商必须通过创新产业合作模式,进一步完善价值链,与终端厂商、IT产业、互联网服务提供商等产业各方的合作依然是大势所趋,建立多元化的移动互联网产业合作模式已成为必然。
增强战略联盟合作能力
实施战略联盟合作有利于提高我国电信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有利于企业迅速进入新的市场、扩大业务范围,有利于推进企业向综合信息服务提供商转型。
迎接战略联盟合作时代
近几年来,随着转型的不断推进,电信运营企业纷纷与社会各界合作,拓展信息化市场。如中国电信与联想、惠普、中兴等合作,成立中小企业信息化联盟,加强与微软、Google等知名软件和内容提供商的合作,深化后向经营,并与上海文广签订战略性协议,在上海率先开展IPTV业务;中国移动收购所持有的凤凰卫视19.9%的股权,和凤凰卫视结成战略联盟,共同开发、推广和分销移动内容、产品、服务和新媒体应用;中国联通与央视国际、上海文广等合作推出手机电视,与华纳音乐签订合作协议,双方将共同开拓无线音乐市场;中国网通与谷歌公司进行合作,共同推出宽带搜索等服务。
战略联盟六大合作原则
加强电信企业战略联盟合作能力,要遵循以下几个原则:一是开放性,电信企业加强与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之间的交流、联系与合作,不断提升企业驾驭综合信息服务的能力;二是有选择性,选择在某一方面具有优势、知名度高、值得信赖的组织作为合作伙伴;三是优势互补,当前我国电信企业应积极与IT企业、内容服务商、系统集成商、互联网企业、媒体部门等合作,不断提升企业的综合信息服务能力;四是相互信任,要加强交流和沟通,诚实守信,积极配合,共同努力,彼此在合作中受益;五是强化执行,合作各方要严格按照合作框架发挥各自资源优势,在合作过程中出现问题及时沟通解决,确保战略顺利进行;六是动态优化原则,要随着企业自身与外部环境的变化,对战略联盟合作进行优化调整。
增强战略联盟合作能力
电信企业要以坚持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力助企业转型为目标,加强对战略联盟合作运营的管控,使战略联盟合作真正成为推动企业转型的有力手段。第一,企业设专业部门和专业人员从事战略联盟管理工作,要培养一支熟悉资本经营、善于并购重组、懂法律、了解电信市场、法制能力强的员工队伍,制订战略联盟合作规划,负责战略联盟的各项工作。第二,要制订战略联盟合作规划,以此为指导推进企业战略合作有序开展。第三,确保组织保障,企业设立公司领导层,联盟中间管理层、联盟实施层并明确分工。第四,加强战略合作过程管理。坚持“真诚合作、优势互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原则,制订战略联盟合作管理制度和办法,规范合作行为。第五,加强对战略联盟合作的跟踪评估。建立一套综合评价体系,从结果类指标和过程类指标进行跟踪,广泛收集合作过程中各类信息和数据,对战略联盟合作进行及时、有效、科学的评价,确保战略联盟合作有效推进。第六,在策略上积极主动,有效应对。要从“合作伙伴对企业的重要性”、“合作伙伴对企业的竞争性”来考察,选择竞争性低、重要性强的合作伙伴。第七,探索战略联盟合作的多元化模式。积极适应全球一体化趋势,探索多元化的战略联盟合作模式,通过参股、控股、杠杆收购、合资等形式加强合作,加强与国外大公司之间的战略合作,融入国际市场的竞争和发展中去。
市场份额管制推动市场有效竞争
面对全业务运营,监管部门根据“一家独大”的现实,要积极引向“有效竞争”,采用市场份额管制就是有效举措之一。
实施市场份额管制效果显著
当前,全球电信监管的一个重要趋势是加大对市场竞争公平性的监管力度,重点监管主导运营商的市场行为。如欧盟在2002年着手建立了对SMP(具有显著市场力量)运营商的管制体系,指导各成员国实施。日本也有类似的做法,认为移动市场的用户占有率、利润占有率超过25%的运营商属于主导电信运营商,并对其实施相对普通运营商更严格的管制。韩国政府为维持市场有效竞争,对市场份额的管制更是值得借鉴。这些限制市场份额的做法被实践证明收到了良好效果,实现了产业、企业和消费者的共赢局面:第一,重点监管主导运营商的做法维持了市场公平竞争;第二,促进了产业发展,韩国移动用户数从1999年的2300万发展到2006年底的4020万;第三,SK受市场份额的制约,避免了低价竞争行为,转而集中提高客户ARPU,韩国无线增值业务创新领先世界。
限制市场份额符合行业发展要求
限制市场份额的政策符合行业发展规律。根据产业组织理论,市场结构、市场行为和市场绩效之间存在紧密的因果联系。按照产业经济学观点,市场结构决定企业的市场行为,企业行为产生市场绩效,即SCP分析框架。因此,要获得理想的市场绩效,最重要的是通过公共政策的调整,直接改善不合理的市场结构。而在通信领域,市场结构对于产业的整体效益格外重要,因为电信产业具有典型的网络外部性特征。网络规模越大,用户获取的经济价值越大,用户越愿意加入,从而形成大网的吸收效应。从某种程度上讲,电信竞争就是网络规模竞争,只有势均力敌的运营商之间开展竞争,才能保证竞争的有效性。
限制市场份额适合我国国情
我国移动通信市场发展异常,中国移动的收入份额是中国联通的3倍多,纯利润则是十倍多。在一家独大的市场结构下,如果没有监管的创新,没有强有力的执行,有效竞争的效果很难达到。即使是在电信重组后,市场格局会有所改善,但不会有根本性改变。特别是在运营商转型的条件下,许多新兴信息服务业务的发展,需要良好的市场环境。要坚决避免出现恶性价格战、不正当的交叉补站、上下游产业链通吃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为此,迫切需要在管制政策上创新。从国外的经验来看,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对市场份额进行直接管制,加上对滥用市场权力行为的重点监管。在2008年正式生效的《反垄断法》第14条允许根据市场份额推定经营者具有的市场支配地位:一个经营者达到市场份额1/2以上;两个经营者市场份额达到2/3或三个经营者的份额达到3/4的,就具有共同支配市场地位的能力。这些规定为我国实施移动通信市场份额限制提供了上位法的依据。所以要发挥政府和市场力量,形成有效竞争格局和强有力的监管,才是解决当前电信市场诸多矛盾的根本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