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规模是互联网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移动互联网时代,同样是“用户为王”。
移动互联网业界近期盛行一种观点:只要用户规模足够大,就一定能赚钱。众多移动互联网企业在商业实践中也将用户规模置于第一位,想方设法尽一切力量做大规模。打造移动互联网平台是移动互联网企业的重要策略,而相关平台企业只有拥有规模不断增长的用户和流量规模,才能吸引产业链上下游合作伙伴,丰富平台的产品和应用,提升用户体验,增强用户黏性,从而形成平台发展的良性循环。若没有用户规模,就无法吸引合作伙伴的加入,不能进一步丰富平台应用和服务,平台就失去了吸引力。因此,注重用户规模发展是移动互联网企业的重要策略,它是统领移动互联网模式创新的核心问题。
用户固然重要,但并非全部。在PC互联网时代,有不少用户规模庞大却最终失败的公司。譬如网景(Netscape)浏览器,它有很多用户,却因为没有商业模式而失败;2003年,处于鼎盛时期的Myspace的用户数突破1亿户,但Myspace后来被Facebook击败,在2011年7月被网络广告服务商Specific Media以3500万美元收购。
移动互联网时代的成功没那么简单。做大用户规模,不一定能保证企业最终走向成功。Fitfu是由两个英国人约夫和杰夫于2009年1月在App Store上发布的一款应用,主要用于指导用户随时随地锻炼身体,该应用加入了社交元素,并支持多个账号;在2012年苹果WWDC大会上,Fitfu幸运地登上了App Store推荐榜,而且长期在健康类应用排行榜上保持第一名的好成绩。但好景不长,由于运营者不断尝试各种商业模式,尝试过产品免费靠广告取得收入,也尝试过按月收费模式,但都不成功。最后,Fitfu于2012年9月不得不从App Store撤下,公司也黯然关闭。
“做大用户规模、注重规模经营”本身没有错,但在具体实践中,由于对规模经营存在认识上的误区,导致企业在实际经营活动中往往“为规模而规模”,而不是集中力量解决用户关注的问题,忽视产品的持续改进和用户体验的提升,不注重生态系统建设,忽略商业模式创新,致使用户难以享受到称心如意的产品和服务,这种本末倒置的做法,最终伤及企业。在具体实践中,移动互联网企业“为规模而规模”的问题很严重。
不少移动互联网企业只顾用户数量,不顾用户质量。有些企业为获得用户规模,采取免费赠送或搭售的方式将产品送达用户,使得用户规模迅速扩大,获得了用户数据表面“繁荣”的假象。实际上,有许多用户都是“沉没用户”或“僵尸用户”,这样的用户规模,不要也罢。有的企业采取非正常手段甚至非法手段获取用户和流量,这类企业追求短期利益,为了获得资本市场的认可、或吸引广告商、或增强在消费者中的影响力,采取所谓的“技术手段”,实际上是通过不正当或非法方式“刷流量、刷排名”,从而提升其在平台的用户规模和用户流量,并以此蛊惑用户,欺骗资本市场。采取这种做法的企业实际上伤害了消费者,企业采用不当手段追逐短期利益,往往走不长远。
还有一部分移动互联网企业的考核体系倚重于用户规模,从而助长了这类企业在实际经营活动中“为规模而规模”。考核是个指挥棒,用户规模在考核中的重要性过于突出,在实际经营中,经营者往往为了完成考核指标采取一些非常规手段,而没有在产品持续创新这方面下功夫,忽略了用户活跃度、在网时长、用户体验等更加重要的参考指标。若企业真正在良好用户体验基础上拥有大量用户,那一定能探索出有效的盈利模式,企业离成功也就不远了。但如果不从根本上解决客户需求、提升用户体验,规模越大往往意味着“陷阱”越深,追求带有“水分”的用户规模,只能让企业加速失败。
用户规模只是一个结果性指标,决定和影响用户规模的因素有战略定位、产品创新、用户体验、生态系统建设、平台运营等。纵观成功的互联网公司,无论是传统互联网巨头,还是新兴的移动互联网公司,无不是从满足用户的核心需求着手,从产品和业务做起,通过产品持续改进、快速迭代和平台的升级来提升用户体验,打造健康的产业生态系统,最终走向成功。它们的一个共同特点就是脚踏实地,坚持专注、聚焦、快速、开放的精神,持续完善产品。这些宝贵的经验,值得移动互联网新兴企业和创业者学习、借鉴。因此,在实践中,移动互联网企业不能舍本逐末,更不能为规模而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