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夕前,网友宋广奇的一个帖子,让19名同样不能回家过年的网友齐聚一堂,共同度过一个难忘的春节。像这样因网络而结识,相约一起活动的一群人,就是当前在都市里十分活跃的“网聚族”。据了解,现如今“网聚”已成为都市人一种重要的交友渠道,因同样爱好而“聚”在一起的人们,则成了网“族”。有网友戏言,现在在网上问一个人“你是什么族”指的并不是民族,而是“团团族”、“淘课族”、“拼拼族”、“向日葵族”等一大批新兴网“族”。网络族群依托宽带网络而兴起,正在改变我们的生活。
应该说,网“族”这一新消费族群在近年飞速繁荣,“族”消费刺激着宅经济的发展,改变了人们的购物模式、受教育模式,也改变了人们的就业观。作为网络经济发展的重要保证,宽带的作用不容忽视。
网“族”兴起,“改变”成第一关键词
“必须得承认,当网络出现后,我们的生活完全改变了”,网友“尼可喵”在论坛上发出了这样的感慨。“尼可喵”是“拼拼族”的一员,用她自己的话来说,“拼拼族”的生活就是“拼着过”。以往春节回家,就得下死力气排队买票,买不上只好自认倒霉;而现在只要在网上一发帖,同城网友一起“拼车”回家,轮流开车、油费公摊,不但省时省钱,还能多认识几个朋友。目前在北京、上海等城市,“拼拼族”们将“拼客”精神发挥到了极致,不但旅行、返乡可以“拼”,接送孩子上下学可以“拼”,连寒暑假带孩子也可以“拼”。
事实上,网“族”兴起的最大关键词正是“改变”。而网“族”力量最直观的体现则表现在网购领域。众多“团团族”、“秒秒族”在享受网络团购、秒杀优惠的同时也刺激着网购市场的发展。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12月底,我国网民总数达到4.57亿,其中网络购物用户增长了48.6%,网购市场交易金额可达到5231亿元,较2009年增长109.2%。
网络交易市场的繁荣令人们的就业观也发生了改变,“家里蹲”不再是不学无术的象征。随着各类网“族”队伍的扩大,在传统的“三百六十行”之外,催生出网店店主、网模、网店装修师、代秒、代挂、代练等一大批新兴职业,互联网正在成为一块创业的乐土。
此外,教育模式同样因网络发展发生了变化。“淘课族”的诞生改变了“背着书包上学堂”的传统受教育模式。越来越多的名校开办了自己的网上学校。选择一所师资雄厚的网校,或者是在网上搜索麻省理工、哈佛、耶鲁、剑桥、牛津等世界名校的教学视频,成为网络“淘课族”们充电的好方法。
即使是在精神层面,网络亦发挥着它的聚类效应,令优者更优,善者愈善。乐观、知足的年轻人组成了“向日葵族”,以族群的形式交流如何平衡工作和兴趣,如何自我减压;而更多“网聚族”则有组织地参与公益活动,以集体的力量服务社会。
网“族”诞生,宽带网络功不可没
无论是网购、网店还是网校,都是宅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本质上说,宅经济正是互联网经济的一种体现。因此,分析网“族”繁荣的原因,宽带网络的作用不容忽视。
首先,网络上庞大的信息量开阔了网友的眼界,也令新生事物得到了广泛传播。像近年来红极一时的“跑酷”、“快闪”、“沙画”等文体形式,几乎都是先在网上流传,进而“红”进现实。
其次,QQ、MSN等大量即时通讯软件的应用,让网友在书信、电话等方式外又多了一种方便、快捷的沟通渠道。这些软件可以即时通信,可以语音视频,还可以传输方件,这样强大的功能让网友的交流少了很多障碍。
再次,广阔的互联网世界还为网友的“聚类”提供了良好环境,无论是人人网、开心网还是百度贴吧、各类论坛,有相同喜好的网友很容易就能在网上找到同道,难怪有网友戏言,“可以不认识你的邻居,但谁没有几个聊得来的网友?”
此外,当前物价上涨也成了网“族”宅经济发展的客观原因。生活成本的上升令不少人学会精打细算,而网络消费由于门槛低、成本少,往往比实体消费更加实惠,这也成为网购等经济形式生存的空间。
“族”消费将成趋势,网络经济需引导
著名的未来学家托夫勒在《第三次浪潮》中曾预言,未来所有的写字楼都将“人去楼空”,成为幽灵出没的地方。这或许比较夸张,但当前正有越来越多人依托网络而生活、工作,宽带网络正在社会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根据瑞士信贷的研究报告预测,到2015年中国电子商务市场的总规模将达人民币4.51万亿元,与2010年相比增长800%。不难看出,网络经济的发展前景广阔,宽带企业需要做的工作还有很多。
整体而言,网民族群化已是大势所趋。当单独的网民因“共同点”聚类成网“族”,网民的分众化趋势已经体现。在这种趋势下,网民的“族消费”热情将得到激发,网商也将更具针对性地进行营销。进而,互联网将进入新一轮的发展调整阶段:更多细分市场、更多强调功能应用……
此外,尽管网友族群化大势所趋,但这种趋势同样需要引导。网络是自由的,聚类效应显著,不仅正面的东西会因聚类而弘扬,一些负面因素也会因此被放大,如果放纵这种情况的产生,则会给社会带为负面影响。
要推动网络健康发展,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一方面,有关部门在不剥夺网络开放特性的前提下,应在法律层面对其保驾护航;另一方面,如“向日葵族”、“网聚族”这样健康、积极的网“族”精神值得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