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
`
2009/12/8 13:13
手机除了黄毒还有什么能赚钱?
0
0

一瞬间,WAP站点涉黄成为受到广泛关注的话题。这场发生在移动互联网扫黄风暴最初起源于中科院一位博士,当时他收到伪装为正常业务的色情短信并被扣费,却无法得到满意的答复。在全社会的关注下,一个色情产业链逐渐浮出水面--众多色情网站利用广告联盟获利。

与此同时,监管部门与运营商也开始行动,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了包括全面整治运营商业务推广渠道在内的5项整顿措施,中移动更是不惜代价,全面暂停了WAP业务的计费。

黄毒泛滥,绝对需要人人喊打。尤其是在移动互联网发展初期,更需要阻止其蔓延趋势,避免成为产业长期发展的障碍。但在打击黄毒之后,社会更需要是如何重建移动互联网的内容架构,难道所有人都重新使用无法上网的2G手机

移动互联网绝不同于传统的通信网,而更趋近于传统的互联网。这是一个需要海量内容与业务填充的网络,而不仅是话音和短信。因此,由于在发展初期业务匮乏与监管措施没有跟上造成了黄色内容成泛滥之势。

这需要整个产业链尽快纠正各个环节的错误,让相关内容与业务的产生进入正向循环。因此,中移动暂停所有WAP业务计费,虽然能够尽快遏制黄毒泛滥,却也有饮鸩止渴之嫌。因此,以日本在移动互联网发展领域的经验,运营商的计费平台作用不可替代。

因此,在发泄完对黄毒的愤怒之后,更需要重建移动互联网的耐心,这才是中国3G更需要的。在产业发展初期,需要给予移动互联网一个改错的时间。

一、来源:除了黄毒还有什么能赚钱?

制造源于产业匮乏

病因:基于移动互联网商业模式的匮乏是其中最为关键的原因。虽然3G的到来是通信产业界期盼多年的福音,但是实际情况则是3G依旧徘徊生活之外,而这中间所缺的桥梁,恰恰就是业务。而这也正是黄毒泛滥的原因。

王煜全:产业不能设置过高门槛

对于手机黄毒的事后监管可以避免因噎废食,压抑创新,对整个手机互联网产业发展有益。王煜全表示,当初SP做很多业务,政府也好,运营商也好都设置了比较高的门槛,我们称之为事前监管的措施,因为迈过这个门槛本身就需要足够的财力人力投入,如果出问题代价就比较大,所以就有一定监管的可能性。但是尤其是在现在的应用,需要带动整个产业发展的局面之下出了一个新问题,如果你把事前监管的门槛设得非常高,创新力就不足了。

电信业务的特征尤其是互联网,包括软件、IT业务的特征,其实往往是一些个人化的行为。Google也是一两个人编出来,微软创业的时候也是比尔·盖茨、保罗·艾伦两个人,中国所谓的数字英雄,比如丁磊也是写电子邮箱,一个人写的,雷军一个人写的一些程序,都是个人化的行为。如果把门槛设高,创新性就免谈了。

不能因噎废食,不能因为黄色网站的问题,就失去未来创新的机会,尤其是不能把门槛设得太高,因为创新需要个人行为在里边。比如中国移动刚刚搞了MobileMarket,将来针对开发者开放,意义也在如此,个人的创新力仍然是占主流,大公司的创新力弱一些。所以,要事后监管。如果取证有很清晰的证据,如果你涉黄,可能直接负刑事责任。但是如果你做的东西,我不能说你可能涉黄就不让你做,先让你做,但是你做的时候要提醒你注意,你做的东西一旦涉黄可能直接进监狱,就不是能不能挣着钱的问题,但是你还可以创新。

毕丛杨:运营商有能力但尚未挑起大梁

利益的源头是因为技术的进步,技术进步以后,互联网创造了很大的商机。传统互联网在强力监管下,尚且存在大量的涉黄低俗内容。而今天的移动互联网呈现出来的手机涉黄风暴,一方面是缺乏相应的内容监管机构,另一方面作为产业价值链主控者的运营商基于多方面的原因未能有所作为。

手机涉黄的原因之一是利益驱动和相关责任的不明确及缺失,正常的电信产业链中,电信运营商、网络接入服务提供商、广告代理商以及第三方支付平台企业结成了完整的产业增值链条,而淫秽色情内容在通过这个产业利益链条的时候同样能够形成利益收入。在缺乏监管和责任不明确的情况下,各相关利益获得者自然选择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另一个原因是运营商没有担起理顺产业链的责任。传统运营商运营的是网络和渠道,如果因为输出内容的良莠不齐来指责运营商稍显偏颇。但是随着增值业务的发展和内容为王的3G时代的到来,运营商也在逐渐向全产业链的领导者发展,其业务必然需要向囊括了网络运营、内容提供、服务提供的全产业链服务发展,如果此时还是因为短期利益而无视涉黄等低俗内容对产业的侵蚀则是非常不明智的。

本次手机涉黄风暴对运营商来说正好是一次清理产业链,理顺机制的契机。但同时,因为涉及的体制、利益共同体、技术等种种负责因素,手机涉黄问题将是一个长期的问题,对运营商来说,任重而道远。

二、监管:谁应当承担责任?

运营商不能承受之重

病因:在媒体最近连续报道的“手机上网涉黄事件”,树大招风的运营商再次成了箭靶,而运营商也在第一时间采取了相关举措。但是,谁才是真正的监管者。

李立:运营商不能负主要责任

查处手机互联网涉黄,从目的上来看应当是一件好事,可这矛头全部指向移动运营商,是非常不合逻辑的事情。任何对IT或电信略有常识的人都会明白这一点。目前所谓的手机互联网站,绝大多数都是公共互联网的一部分,只不过是其中好多网站采取了适合手机访问阅读的wap协议。移动运营商对这些网站没有任何直接的控制权和管理权,也没有从网站运营盈利中分成,移动运营商只是收取了用户上网的数据通信费。

就象是传统的有线宽带运营商一样,只是提供了网络通道。提供网络通道者,除非法律法规另有特别规定,从本质上来说,对于互联网上海量一样的网站及网络信息中所存在的违法行为是没有责任的。

手机互联网,与传统的2G增值业务已经有了本质的区别。2G增值业务中绝大多数产品及服务是运营者自行提供或通过协议方式指定内容提供商提供,在这些的情况下,移动运营商自然应当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但在手机上互联网这一业务中,手机所访问的是整个互联网,而且不仅是wap协议的,各类协议从原理上都可以访问,所访问的内容绝大多数根本是完全独立于移动运营商的。

用户在通过手机上互联网的过程中,移运运营商只不过是提供类似传统宽带接入商的角色在这样的情况下,把手机互联网涉黄事件的板子全部打在移动运营商身上根本是没有道理的事情。

当然,移动运营商从自身技术可控的范围内,封蔽一定数量的不良网站,也是企业社会责任的体现,但绝不能因此就把解决互联网不良信息这件超高难度的事的全部责任毫无理由地加到运营商头上。作为法律工作者还是希望这类事件在分配法律责任时能更讲点法律逻辑和法律依据。

肖毅敏:以法为据综合治理

治理黄毒应是一个综合治理的过程。既要制定法律以法为依据来进行管理、还要有监管制度作为保证并且技术的防范也很关键。

首先,立法上,应尽快制定淫秽色情信息等违法内容的判定标准,以更加规范、有效地清理、过滤违法有害的色情信息。

其次,执法方面,应确保有足够数量的打击高科技犯罪的执法人员。如果没有技术高超的计算机警察作为信息安全立法的坚实后盾就难以支撑起网络系统的安全大厦,这点在西方国家已经成为共识。

再次,监管政策上,按照我们国家互联网管理的原则:应该在管理上坚持谁接入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并明确经营者和接入者的具体责任。对于接入商来讲确实是应该承担起社会责任。但运营商他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国家职能的监管部门,与SP及网站地位都是平等的,何况还有利益的分配,如何能更有效的监管?这就必须发挥好真正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能,在接入时应进行审查,把好接入关,在事中、事后都要进行审查,不合格的禁止接入。加强对网络运营服务商和相关网站的监管,逐步建立黑名单数据库和互联网信誉记录。

第四,加强技术手段,严格控制不良信息源头。技术也可称为是最好的法律。要加强“防火墙”的研制与使用,对进入的信息严格“过滤”,用高科技手段查找,删除色情网站的链接,从源头方面进行控制。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C114通信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给作者点赞
0 VS 0
写得不太好

C114简介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Copyright©1999-2025 c114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12002291号-4

C114通信网版权所有 举报电话:021-54451141 用户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