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网融合指电信网、广播电视网和互联网在向宽带通信网、数字电视网和下一代互联网演进的过程中,其技术功能趋于一致、业务范围相互交叉、网络互联互通、资源共享,为用户提供包括语音、数据、图像等综合的多媒体通信业务,并将逐步向用户提供更加多样化、个性化和多媒体化服务的过程。
其意义在于,它并不仅是现有三大网络资源、业务和用户的简单叠加,而是要突破三个行业原有模式的局限,依托现有资源进行产品创新,在市场方面形成覆盖全社会,服务灵活的信息传播渠道,在产业方面形成融合通信、广播电视、文化娱乐、出版、传媒、教育等行业形态的新的信息产业发展环境。因此,不论从长远还是短期来看,三网融合都是应对全球金融危机、扩大内需的积极举措。
应该看到,当移动通讯终端、计算机和电视机一体化趋势日益明显,互联网对社会生活各领域影响越来越大时,三网融合环境下的信息网络已经成为国家重要的基础设施,保障网络安全也随之成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国家利益的重大问题。
三网融合后的挑战
按照三网融合的发展规划,2010-2012年间,我国将重点开展广电和电信业务双向进入试点:在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双向进入试点,允许符合条件的广播电视企业经营部分电信业务和互联网业务;允许符合条件的电信企业从事部分广播电视节目生产制作和传输;鼓励广电企业和电信企业加强合作、优势互补。2013-2015年,总结推广试点经验,全面实现三网融合发展。
从现有三大网络监管与运营情况看,广播电视网主要由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负责监管,由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和各地市电视台、广播电台以及有线电视运营商来经营,尽管在一些省市已经开通了个性化的数字点播和电视支付等互动服务,但近乎封闭的市场和信息的单向传播仍然是广播电视网现有运营模式的两个基本特征。电信网主要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监管,由中国移动、中国联通(600050)、中国电信三大运营商来经营,业务范围涵盖基础电信业务和增值电信业务两大类。
在电信网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互联网的开放性,决定了其业务内容的多样性和运营商的复杂性。根据CNNIC发布的数据,截至2009年12月,我国网站数量已达到323万个,这些网站的网页数量达336亿页。由于网站的经营者良莠不齐,对互联网的监管长期以来一直是我国网络信息安全工作的重点和难点。
随着三网融合的逐步推进,境外反华势力的反动宣传途径和渠道更加多样,违法和不良信息的跨网流动更容易形成扩散效应。三网融合之后,原来相对独立的广播电视网和电信网不仅极有可能成为新的跨网络攻击的目标,还面临“一放就乱”的问题,不法经营者会在利益的驱动下,通过传播不良信息、危害国家安全来敛财,类似于2009手机WAP网站泛黄,毒害5000万中小学生手机用户的恶性事件极有可能再次上演。
网络信息安全成融合威胁
三网融合,归根结底是管理上的整合,三网融合环境下的网络信息安全监管,其核心在于从技术上对网络上传输的内容进行识别、审查和过滤,从生产和经营上对终端设备生产企业、信息内容生产企业、信息传播企业进行监管,并按照职责权限由相关部门负责。
我国网络信息安全监管部门与职责
监管机构监管内容监管范围
广电部门视听节目制作视听节目制作机构许可管理、节目交易管理等
广电、文化、新闻出版部门内容监管版权管理、内容引进、内容审核、内容加工等
广电部门、工信部门运营监管业务运营、服务质量
公安等部门网络安全网络违法犯罪活动
工商等部门网上经营行为电子商务
银监会网上支付行为电子商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