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刑满释放后到联通公司建设基站,离职后却利用熟悉环境多次潜入基站盗窃。2011年5月24日,犯罪嫌疑人王某被陕西省凤翔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犯罪嫌疑人王某,男,现年44岁,原太白林业局职工,2007年因盗窃罪被太白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2009年5月释放,后于2009年5月至2010年9月在联通宝鸡公司打工,负责县区基站建设。由于迷恋上了游戏赌博,王某常感手头紧张。于是,他便盯上了自己曾经安装建设的几处联通基站机房内的蓄电池。2011年4月,王某先后十多次潜入宝鸡联通公司设在宝鸡市高新区永兴宾馆后院、凤翔县汽车站旅社四楼及凤翔县职教中心三楼的基站机房,盗窃备用蓄电池共计118个。所盗蓄电池均被其以低价卖给宝鸡市两废品收购站。基站维护员发现报案后,侦查人员蹲点守候,于2011年4月27日下午在凤翔县汽车站门前将携带编织袋准备再次作案的犯罪嫌疑人王某抓获,其对盗窃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鉴定:被盗蓄电池价值共计人民币8311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