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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7/28 09:12
SP投诉专业户能行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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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李恩泽的家里,占据最大空间的是各种各样对SP的投诉资料。

“尽管我更愿意被称作维权人士,但是在SP眼中,我就是投诉专业户。”李的公开身份是义派律师事务所的一名工作人员,但是令他声名远播的还是从最初对SP黄色信息的小额诉讼,到对运营商超过4亿元的天价索赔。

投诉专业户之路

几乎每一个投诉专业户的道路都是从被莫名其妙扣费开始,但是在经历一系列与SP的斗争之后,他们慢慢发现从投诉中能够得到数十倍、乃至数百倍于自己损失的赔偿。“开始时我默默忍受,接着我的投诉被SP辩驳得哑口无言,最后我能让他们无话可说。”在网络上颇有名气的张宇这样向记者形容自己的维权历程。

对于一个“投诉专业户”而言,发现SP们的业务漏洞成为了他们最大的利益。而这些业务漏洞,某些出于SP希望钻空子的心态,某些则是业务逻辑错误,如业务返回出现服务器错误,系统繁忙等,特别是从计费页面跳转后出现的错误,还有就是利用业务规则的漏洞,如游戏交互性中的漏洞。更有一些手段极高的专业投诉者则会利用软件模拟SP的业务漏洞,进而索赔。

维权还是敲诈

在SP看来,已经有部分投诉者的性质发生了改变——他们往往被称为“恶意投诉者”。

SP认为恶意投诉者的目标与普通用户并不相同,普通投诉者都是以问题的解决为重点,并不会去过分在乎“索赔”,只要SP将问题解决并将他们的损失返还即可。而恶意投诉者所关注的问题则是寻找业务漏洞,然后将业务漏洞作为和SP谈判的筹码,索赔的数额基本都是在100-300倍之间,而且索赔的项目与普通投诉者也不同,包括精神损失费、时间占用费等。

但是在李恩泽看来,所谓“敲诈”成立的条件应是消费者未购买SP服务。当消费事实存在时,消费者的索赔额度将不仅局限于消费额,“投诉期间的误工费、涉黄内容的精神损失费等等都应该包括在内。”而SP们对此的观点则是,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遭受此类侵害时,得到的赔偿应该是被扣除短信费用的两倍。

市场双刃剑

“实际上,SP与投诉专业户相伴相生。SP业务的不断完善需要投诉者的指正。”一位SP工作人员向《通信产业报》记者表示。SP行业从2004年、2005年所谓的“抢钱”阶段过渡到今天较为规范的阶段,用户的投诉功不可没。

但不断出现的恶意投诉却让SP感到恐惧。近期,湖南农民陈曙光因为向SP索赔被判敲诈而被捕。在该案中,陈曙光不断代理他人投诉并向SP索赔,在检察院对陈曙光提起诉讼后,众多SP商的指控材料纷至沓来,共计30多家。

法院裁定书显示,2007年2月,陈曙光使用村民陆五毛的手机卡投诉,SP商、浙江恒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向其付赔。2007年7月前后,陈曙光又以自己的三张卡投诉,随后,湖南翎讯、北京天盈九州、北京互通无限三家SP商先后向他作出赔偿。

“这种现象的出现一方面的原因是由于利益使然,另外一方面则是由于没有健全的法律或者监管机构去约束他们。”一位SP业内人士表示。在张宇看来,在2004年之前很可能是SP行业太乱,现在走向另一极端的风险也在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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