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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8/1 14:52

苹果开庭陈述:三星曾表示iPhone易于模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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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时间8月1日消息,据国外媒体报道,当地时间7月31日,在经过陪审员挑选后,美国加州法院开庭审理苹果三星电子的专利诉讼。苹果在开庭陈述中将三星描绘成一个美学盗窃者,指责三星剽窃其灵感而不是自己进行创新。

苹果的开庭陈述由该公司代理律师哈罗尔德·麦克伊汉尼(Harold McIlhenny)进行,他向陪审员展示一份包括2006年三星推出的几款手机以及部分2010年推出的设备的幻灯片,前者包括几款机身布满硬件按钮的手机,如i730,以及使用QWERTY键盘的Blackjack手机,后者则全部是圆滑、平板风格的手机。他表示,这宗诉讼归结起来只是简单询问三星如何从一种类型的设备转换至另一种。苹果称,转折点在于2007年1月9日第一代iPhone上市,麦克伊汉尼称第一代iPhone早在2003年就开始进行研发。他说,如果iPhone没有获得成功,苹果将完全崩溃。

麦克伊汉尼之后详细叙述了iPhone的成功,指向其直观的用户界面(UI)以及吸引用户使用该款手机的边到边黑色玻璃。他表示三星本来可以进行创新并依靠自己的实力在市场上超越苹果,相反该公司只是抄袭了iPhone的设计和用户界面。他向陪审员展示了几份包括三星内部文件的幻灯片,其中包括2007年9月对iPhone的影响的内部评估,该评估认为“不管如何,与iPhone竞争是不可避免的”,而iPhone硬件也“易于模仿”。

之后,麦克伊汉尼逐一向陪审员介绍了苹果声称受到三星侵权的四项设计专利和三项实用专利。后三项专利更是通过背靠背视频进行了对照,展示了苹果和三星产品之间极大的相似度。而在商业外观的指控方面,苹果称2010年iPad推出后三星进行了类似的模仿。

苹果律师威廉·李(William Lee)之后向陪审员介绍了有关三星向苹果提起的侵权指控,称三星的指控完全是在苹果针对该公司提起诉讼后作出的被动措施。正如外界预期,威廉·李称三星在获得标准关键专利(standards-essential patent)时并没有遵守合适的程序。

苹果称,三星在美国售出2270万台利用了苹果知识产权的设备,获得81.6亿美元营收以及超过20亿美元利润。苹果寻25.25亿美元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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