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规定》已经于2013年6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第2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3年9月1日期施行。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是指电信业务经营者为用户办理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含无线上网卡)等入网手续,在与用户签订协议或者确认提供服务时,如实登记用户提供的真实身份信息的活动。
手机卡实名制登记存在的问题
HCR通过跟某运营商合作对社会渠道实名制的实施进行检查,发现目前的实名制实施存在以下几个问题:1、部分网点人员没有针对购号码卡用户要求出示身份证原件,表示可以口述身份证号码办理,或可以用朋友或家人的身份证办理;2、部分网点存在登记虚假信息的情况;3、没有严格落实“先登记,后激活”的要求,向客户销售已激活的号码卡;4、网点内仍有2013年9月1日前的旧卡。
为了更有效地落实这项规定,HCR认为运营商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
回收已激活的手机卡
根据近月研究数据表现,目前仍有部分社会渠道存在销售已激活的手机卡的情况,这部分手机卡中包括有2013年9月1日前激活的卡和规定实施后店员自行激活的手机卡,这些已激活的手机卡,阻碍了实名制的落实。针对规定实施前已激活的手机卡,HCR建议,运营商向所有的社会渠道回收这部分的手机卡,可向社会渠道推出以旧卡换新卡的规定,或增加相应的鼓励措施,鼓励社会渠道的店主自觉将规定实施前已激活的手机卡拿到相应部门更换新的未激活的手机卡,进而推动实名制的落实。
建立健全监督、考核、奖惩制度
针对上面所讲到的店员自行激活手机卡和登记虚假的用户信息的情况,运营商应加强对社会渠道的监督,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将实名制信息登记、信息保密等相关内容纳入考核的范围内。通过考核监督,对社会渠道店员的行为进行规范,同时也可以对社会渠道的店员进行有关实名制内容、意义、操作等方面的培训,让他们对实名制实施有更加深刻的理解。参加培训和适当的小测试可作为考核的项目之一。此外,还需要有一定力度的奖惩制度,才能保证监督与考核的有效性。对于没有严格按照要求登记真实客户身份信息的渠道网点,应给予严厉的惩罚。
实行与公安局联网
目前,实名制的其中一项重要工作是要对用户的个人信息进行保密,由于实名制需要登记姓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码,很容易被不法分子钻到空子,利用这些资料进行一些违法犯罪行为,例如向用户发送一些中奖名义的诈骗短信以骗取钱财,或发送一些发票销售的信息,或假扮其亲人要求受害者将钱汇入某账号等,这些行为严重危害社会安全。而手机卡实名制的最主要目的就是约束违法犯罪行为。为了更好地实现这一目的,HCR认为各运营商应与公安局实行联网,完善个人信息的保护工作,同时公安局可以及时发现那些发送诈骗信息等不法分子的手机号码,运用公安局的强制力,对违法犯罪行为进行强有力的打击,可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利用手机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