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性竞争再次抬头,行业形象损失殆尽。
据相关媒体报道,11月23日,在湖南邵东发生了一起情节恶劣的暴力事件。该报道称,一家运营商以“违规营销”为由组织了近50人对当地另一家运营商重新装修开业的营业厅进行围堵和打砸,并在此期间非法拘禁了一名女员工。该报道还称,相关人士在得知消息后,迅速报警,然而赶到现场的公安干警在处理暴力事件的过程中,也遭到相关人员殴打,2名公安干警受伤。据该报道称,由于情节严重,相关肇事者有四人被当地警方拘留了。报道说,有知情人称,这不是当地某运营商第一次对另一家运营商实施暴力行为了。
目前,这一事件的孰是孰非还没有最后定论,但冲突确实已经发生。
近一段时间以来,由于3G市场规模启动,2G市场进入饱和竞争时代,承受了巨大“业绩”压力的地方公司们,在市场竞争中时常擦枪走火,但最后发展到“殴打”,实在有点不堪。
从市场竞争中走在行业规则边缘的兵行诡道,到收购竞争对手号卡、用数百部手机拖垮竞争对手网络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再到一些地方上演全武行,整个通信行业的形象几乎损失殆尽,用户权益也得不到保障。
为什么市场化程度如此之高的通信行业,总会出现这样那样的状况呢?
市场经济、市场竞争都是人类智慧的结晶,使得交易可以在规则范围之内保证交易各方的利益。因此,市场竞争是让整个行业更具活力的添加剂,充分竞争的市场能够最大化的保护用户的利益。
但现实中看到的却是罔顾用户利益的恶意竞争,甚至是触犯法律的行为发生。相信每次冲突发生时,冲突各方都一定有自己的极为充分的理由,但是有理由不代表有道理,也并不一定代表合法。
通信行业竞争激烈是公认的事实,行业竞争确实为用户带来了实质性的资费下降也是事实,但这并不意味着通信行业就没有竞争规则,也并不意味着行业各方在竞争过程中非要主管部门、法律介入才能良性竞争。
法律是最后的底线,而市场竞争中的参与主体本应当在法律之上遵守那些行业共同认定的良性规则,比如说依靠产品或服务、依靠创新等,来取得竞争的胜利,哪怕是在相关规定范围之内依靠价格战来取胜。
通信行业里崇尚所谓的“狼”性文化久已,但在实际竞争中却荒腔走板,只留下了“狼”,没有了文化。而良性规则虽然没有明文规定,但却代表着整个行业的商业文明。
记者在网上看到一个小学生作文的命题:“在规则面前……”,记者也在网上看到了很多小学生就此题目写的文章,很多小学生都提到了“在规则面前,再高傲的人也要低头”的故事,并认可这一道理。为什么,小学生都明白的事情,竞争各方反而至若罔顾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