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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7/27 09:34

高额进场费当休矣

通信产业网  通信产业网执行主编 王冀

近日,上海地铁的“信号门”事件受到广泛关注。上海市地铁8号线,因三大电信运营商与地铁公司基站进场费纠葛,造成乘客手机无法接收信号。该事件经媒体广泛曝光后,目前移动信号已经明显改善。

在全国范围内,类似的事件已经不是第一次。去年北京地铁10号线也发生过“信号门”纠纷。这类事件的发展,总是遵循“进场费用纠纷—手机信号受阻—乘客利益受损—媒体曝光—信号改善”的老路。

“信号门”事件屡次出现,根源在于高额的基站进场费。而高额进场费源于地铁运营部门滥用垄断地位。以上海为例,地铁8号线由申通地铁独家运营。显然,申通地铁就是8号线的市场垄断者。垄断者制定的价格,当然以其自身利益为出发点,自然也远远脱离市场规律,基站进场费也不例外。这种漫天要价的行为,与微软垄断网络浏览器、英特尔垄断芯片市场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

高额进场费助长了不正当竞争的风气。近年来,上海地铁收取的运营商“进场费”水涨船高,每座地下车站的基站收费从最初的二三十万元猛增至如今的120万元。这种进场费快速飙升的情况,显然脱离了实际的成本弥补需求。运营商虽然资金实力雄厚,但基站进入地铁是普遍服务的需要,因此而成为“被宰的羔羊”有悖于市场经济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

高额进场费损害了广大手机用户的利益。在地铁公司与运营商漫长的扯皮过程中,基站迟迟无法进入地铁,或者即使进入也不能发挥出应有的功效。信号不通,对于地铁公司和运营商无关痛痒,但乘客在地铁中有急事却无法使用手机,他们的损失谁来弥补?即使运营商缴纳了高额进场费,这笔费用也要最终由广大手机用户来买单,这与当前服务业“以人为本”的宗旨背道而驰。

高额进场费暴露了监管的缺失。我国《电信条例》四十六条规定:城市建设和村镇建设应当配套设置电信设施,并随建设项目同时施工与验收,所需经费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但在《电信条例》的罚则中,没有对违反配套设置电信设施制定相应的处罚规定,也就是无章可循。这就使得有关机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无法受到约束,出现僵局也是由于监管不利造成的。

高额进场费也反映了经济体制深层次的矛盾。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市场化的步伐突飞猛进,但在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和领域,依然是国有企业占据绝对主导地位。无论是电信运营商还是地铁运营机构,都是各自行业的领导者,他们彼此遇到利益纠纷,究竟是该依照市场手段解决,还是依靠上级的协调和媒体曝光来解决问题,值得深思。

基站进场费的收取合情合理,但漫天要价的高额进场费当休矣。费用的合理水平应由第三方机构来评估,达到双赢并让用户受益。而地铁公司和运营商也应转变观念,提高服务理念,注重企业的形象和信誉,从用户角度出发考虑问题,切实提高服务质量,让“顾客就是上帝”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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