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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7/18 09:22

三网融合二批试点推出或操之过急

通信世界周刊  吴纯勇

日前有消息称,国务院三网融合工作协调小组将在2011年下半年确定下一阶段试点推广方案(下称“第二批试点”),有望在2011年底或2012年年初将试点范围扩大至全国31省(自治区、直辖市)省会城市,第二批试点即将出台的消息“一石激起千层浪”。

正如调研小组对首批12个试点地区(城市)展开专题调研后得到的结论那样,首批12个试点地区(城市)的确在某些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例如,试点地区(城市)电信网宽带升级改造基本完成,有线电视网络数字化和双向化改造基本完成,目前大部分地区电信、广电企业已具备向用户提供业务的能力。

尽管首批12个试点地区(城市)在技术和网络等层面已较完备,但上述地区(城市)在业务层面甚至管理层面并没有取得任何实质性进展,更没有进行业务层面真正的“落地”。而在这样的情况急于推出第二批试点并不明智,甚至还将对广电省网整合等现阶段关键性改革造成不利影响。

笔者认为,相比推出第二批试点,向用户提供哪些业务、哪些业务是三网融合试点两大主体心甘情愿去做的等话题才应是未来一年之内各方需要着重考虑的。

按照原来的试点规划,2010年~2012年为三网融合试点阶段,现在已是2011年下半年,在接下来的一年半时间内,仅从有线行业来看就面临着一个严峻的任务——以省为单位的整合及未来国家级有线电视网络公司的真正组建。如果一旦在这个特殊时期再把试点地区扩大到省会城市,那么对于刚刚整合或正在整合中的各省网公司势必又要考虑统筹到底是以省网公司还是以省会城市的市网公司为试验主体等问题。那么就极有可能使刚刚团结在一起的有线行业再次面临严峻的考验。

据不完全统计,首批12个三网融合试点地区(城市)覆盖固定电话用户数为4600万户;有线电视用户数为2905万户以上。事实上,这样级别的用户规模、收入水平、地区分布等诸多方面的差异性在未来一年之内可以在业务创新方面进行很好的试点。

如果在业务创新试点的基础上,再针对性地在网络互联互通、付费体系构建、网络信息安全和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用户权益保护等层面同步进行试点,最终可有望在2012年基本形成保障三网融合规范有序开展的政策体系和机制体系。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在这样一个关键时期,相比推出新的试点,仍以目前12个试点地区为主并在三网融合试点业务方面进行一年半左右的创新与突破对未来三网融合实践更为有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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