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酝酿了30年的《电信法》草案终于向国务院提交。破解信息高速公路建设的瓶颈,同时带来6880亿元的市场大蛋糕,三网融合有理由让IT产业各利益相关方都欢喜一把。
事实上,三网融合不是广电、电信和互联网三网物理意义上的融合,而是彼此向对方的业务领域渗透,以此打破垄断、提高竞争和优化资源配置。但就目前情况来看,三网融合还是个伪命题。不久之前,广电总局下文封杀电信公司运营的IPTV业务便是明证。
广电总局何以下此狠招?原因是,在这场变革中,广电系遭遇的挑战最大。
广电至今没有完成跨省整合和大面积双向改造,从中央到地方,目前电视网络仍是以单向传输电视节目为主,网络的数字化改造只有1/3,没有完成对市场竞争力有关键提升作用的数字电视整体平移,没有建成互联互通的全国网络,更没有全国性的统一运营主体,至今仍是靠每月每户10元、20元的基本收视费维持运营。广电系统的电视台和网络公司至今仍然是一套班子两块牌子,既从事传播主流价值观的社会公益事业,又参与媒体产业的市场竞争。
另一方面,全国的广电网络双向化改造需要4000亿以上的资金,而目前广电网络每年的收入只有300多亿。
一句话,广电还远远没有培养出参与市场竞争所必需的强悍体质。但是,广电的对手———电信运营商,却早已横刀立马,跃跃欲试。
在上述背景下,陡然将广电推向市场,必然引起强烈反弹。广电发话了:在IPTV和无线网络上,上游集成接入的播控平台必须由我主导。这是几十年改革进程中我们通常能遭遇的一种常态,即将被剥夺裁判身份的体制羸弱的运动员,寻求体制保护,是一种再正常不过的生理反应。
是公益的广电,还是市场的广电?要知道,广电的基本收视费一直受到政府的严格控制,每户十几元的ARPU值(每用户平均收入)远远低于电信的平均ARPU值70元。不厘清这一点,是双轨制和垄断资源市场化中最大的流弊。
上帝的归上帝,凯撒的归凯撒,台网分离,剥离出一个市场竞争的主体仍是当务之急。市场既不相信眼泪,体制保护不是维护既得利益,而是避免大起大落,实现平稳过渡。
在笔者看来,在体制保护尚存的过度期内,广电的市场化之路要做的首先应像当年电信一样全国整合,组建三两家全国性的广电网络公司,构建全国性的经营平台,以此形成规模优势和技术合力。其次,以股权为纽带,吸引多方投资,在技术改造、服务升级和人力资源优化上锻造出广电的现代企业集团。最后,在发展战略上要以己之长攻人之短,在内容制作等既有优势上要继续强化,因为这恰好是电信的短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