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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5 08:25
三网融合桎梏在于既得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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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务院会议之后,历经十余年的三网融合似乎有希望真正破冰。

如果从1998年发生的三网融合大讨论开始算,三网融合这个概念在中国已经喊了整整12年,这12年当中,“三网融合”时而热闹、时而冷寂、时而被大众遗忘、时而被突然唤起,辗转反复却没有大的进展:2005年三网融合曾被写入“十一五”规划;2009年两会,它又被写进了政府工作报告。

多年以来,在三网融合的技术、意义及成本等方面国内各方其实早已达成共识,无需再讨论,比如三网融合可减少重复建设,节约社会资源上千亿元;IPTVVOIP手机电视等业务融合在技术已无障碍等等,尽管有如此基础,但三网融合却一直没有大发展,以致有政协委员几次在两会上诘问:谁在阻碍三网融合?

电信网互联网、广播电视网这三张网中,电信网与互联网在前期进行的电信业重组中实际上已经完成了融合,三大电信运营商都同时具备运营电信和互联网的资格,因此,所谓三网融合实质上关键在于广电网与其他两张网的融合,但由于二者分属电信和广电两大行业,分管于广电总局和工信部两个部门,双方都有各自的亿万消费者及入账,利益一直纠葛不清,以致缠斗近十年,使三网融合进程一拖再拖。

事实上,越是网络不发达的地区,三网融合进行的越好,宁夏在全自治区农村已经率先实现了三网融合,由电信建网,广电提供IPTV电视节目,双方七三分账,合作很是融洽。相反,越是发达地区,三网融合越不顺畅,各方都桎梏于既得利益。

既然利益纠葛是阻碍三网融合的罪魁,那解决的办法无非两种,一是通过市场竞争分配利益,二是通过行政手段分割利益。从国务院会议的内容来看,通过准入机制等已经为未来的市场竞争奠定一些基础,但却不能期望其短期内奏效,与电信相比,广电市场地位过于薄弱,体制包袱沉重,地方网络松散,即便它组建了中国第四个电信全业务运营商,无论从资金实力、市场经验、还是人员素质仍旧无法与已有的三巨头匹敌。

或许应该把更多希望寄托于未来的管理部门重组上。2008年工信部成立时,人们曾经期望电信与广电能够乘机合并,以实现统一渠道监管,进一步推进三网融合,但最终广电总局仍被排除在外。这次国务院会议明确提出要“探索形成保障三网融合规范有序开展的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新的监管机构或可期待。

当然,要理顺三网融合中的利益纠葛还有法律一途,目前,涉及这三张巨网的法律只有“条例”而没有“法”,而且《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和《电信条例》在内容方面多有冲突,讨论多年的《电信法》至今没有出台,我们期待未来的《电信法》能够对三网融合问题做出明确规范,并明确规定监管体制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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