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2日,中国深圳--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能达”)于北京时间2021年1月12日收到美国伊利诺伊州的北部联邦地区法院(以下简称“伊利诺伊州法院”)通知,法官针对海能达与摩托罗拉系统公司、摩托罗拉马来西亚公司(以下简称“摩托罗拉”)之间的商业秘密及版权侵权诉讼案件的一审判决的判赔金额及双方在审后程序提交的部分动议作出了决定。伊利诺伊州法院法官认可海能达在审后程序提出的研发费用赔偿金额属于重复赔偿金额的意见,对先前判赔金额进行调减,其中商秘部分损失赔偿金额调减0.736亿美元,商秘部分惩罚性赔偿金额调减1.472亿美元,整体赔偿金额由原7.65亿美元调减至5.43亿美元,减少2.22亿美元。同时,法官还驳回了摩托罗拉在审后程序提交的关于增加额外赔偿的动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