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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7/16 08:53

澳洲电讯产业管理新法9月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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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通讯与媒体管理局(ACMA)日前宣布了《电讯消费者保护》(简称TCP)法则。

负责提出这项草案的澳洲通讯消费者行动联合(ACCAN)首席执行官科尔宾(Teresa Corbin)称:“我们希望当局采纳这项草案后能强制电讯运行商推出更加清晰的广告,简单明了地为消费者提供产品比对,更加清楚直接地向客户说明套餐合约的相关信息,避免用户意外收到高额话费账单。”

根据ACMA即将于9月1日起实行的新法规,消费者每个月的呼叫次数、短信数量和网络数据流量使用到50%、85%和100%(全部使用光)时,电讯公司将发出提醒短信。不过这也存在一个漏洞:电讯公司的流量数据使用通知短信无需实时发送,只需在流量达到某个限度后,于48个小时内将短信发送至客户手中即可。

电讯公司还被要求向客户提供一份《关键信息总结》(Critical Information Summary),公司必须在这份文件中以标准的格式详细说明所有产品的定价和最低消费等信息。大多数广告还必须包含关于两分钟全国通话费用、一条短讯标准收费和一兆网络流量收费的信息。

ACMA主席查普曼(Chris Chapman)称:“这套法则将适用于澳洲所有的电讯供应商,它们必须遵守。”据他称,当局还设立了一个新的合规管理机构通讯合规管理处(Communications Compliance),由前Telstra行政长Deirdre Mason出任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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