押送车队次第驶离法院,身穿白色衬衫的张春江,被送回“入住”一年有余的秦城监狱。
2011年7月22日,这位中国移动集团前党组书记、副总经理,因受贿罪在河北省沧州市中级法院迎来了自己的一审判决: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短短20分钟的宣判过程,张春江始终面色平静,对于“死缓”结果,似乎并不意外。辩护律师认为量刑过重,但上诉与否取决于张个人的态度。近半个月前,张春江刚过完53周岁的生日。
接近案情的人士透露,张春江案的查处,源自中央纪委接到的举报。根据举报线索,2009年底,办案人员对与张春江关系密切的商人宋世存、张的“女友”王晖进行调查,患有糖尿病的张闻讯后曾住院。同年12月25日,张春江被“双规”。而在落马的两周前,已预感要出事的他,主动向中央纪委递交书面材料,把自己可能涉嫌违纪违规的问题作了汇报。
这一亡羊补牢的举动未能改变他的命运,在接受为期九个月的纪检调查后,张春江被逮捕,进入司法程序。
张春江身后,中国移动及其旗下公司的高管落马者众:四川移动数据部原总经理、无线音乐运营中心总经理李向东,四川移动原总经理李华,安徽移动原董事长兼总经理、中国移动人力资源部总经理施万中,重庆移动原总经理沈长富等。
上述人员中,不乏与张春江存在工作交集者,但各案相对独立,分案处理后,与其他问题人物并无关联。
据司法材料,张春江被认定的746万余元贿款,花钱者主要是前妻姬蓉与女友王晖,送钱者较为集中,分别来自两名交往多年的身边人——大学同窗宋世存与朋友张锐,吻合裙带资本的特征。
从案情来看,张春江多次受贿行为都发生于个人生活有具体需求的特定时刻,数额、方式与其掌握的巨大行业影响力并不对称。相比之下,围绕在其身边的两位朋友,对于张春江影响力的利用,堪称不遗余力。
张春江
在电信系统内部,张春江的年轻是其最容易被人记住的特点。作为电信系统最年轻的副部级干部,他升迁速度惊人。
1985年,自北京邮电大学载波7711班毕业后仅三年,张春江就担任大连市经济开发区邮电局副局长。此前一年,其进入邮电部工作的班长宋世存,成为时任邮电部副部长吴基传的秘书。
在业界广为流传的说法称,吴基传一次去大连考察时,时任大连市邮政局下属电信中心局局长的张春江被安排接机,随后的考察过程中,张春江的业务能力受到吴基传赏识,仕途由此明朗。
此后,张春江升任大连市邮电局副局长,并于1993年8月任辽宁省邮电管理局副局长。1995年1月,他被上调至邮电部,历任移动通信局局长、电信总局副局长、办公厅主任。
1998年,电子工业部和邮电部合并为信息产业部,原邮电部部长吴基传改任信息产业部部长、党组书记。同年3月,张就任信息产业部电信管理局局长。一年后的年底,41岁的他被提升为信息产业部副部长、党组成员。
2003年5月,张春江出任刚经历电信体制改革后的中国网通集团党组书记、总经理。张上任之初,通过一系列重组、整合与人员、机构的撤并,以雷厉风行之势处理了吉通与小网通负债资产等问题。此后又推动了中国网通在纽约、香港两地上市。2004年网通上市,管理层共获得约1.5亿股期权,其中张春江获得92万股期权,但他后来主动放弃了这部分期权。
随着第四次电信业大重组,2008年5月,他调任中国移动党组书记、副总经理。
不过,电信行业利益交错,张春江长期陷于复杂的关系网络之中,来自个人与工作两方面的举报和传言不断。2006年,中央纪委接到针对张春江经济问题的举报信,曾对其做过调查,但并无结果。2008年,联通吸并网通成立新联通,网通旧账重审之际,关于其早期在网通虚报业绩、隐瞒巨额亏空的传言遍布。
或许是对其中凶险有所警觉,在网通任职期间,张曾下发《致各省通信公司主要领导同志的一封信》和《致系统内部各位同志的一封信》,明确对于一些声称是其朋友、同学、亲戚的人向企业推销产品时不要理睬,信中还提到其弟弟和时任妻子姬蓉的哥哥。
与此矛盾的是,司法材料显示,主动公布“家庭关系”的同时,张春江并不回避替身边人做一些居中协调与陈仓暗度之事。
姬蓉与张春江、宋世存为同班同学,曾在大唐电信研究院工作,早在2004年以前即赴美攻读MBA,后将儿子张大川带出国读大学。其赴美期间,张春江与自己的下属、网通集团财务共享中心副经理王晖交往从密,最终于2009年与姬蓉友好离婚。
“既是大学同学、又夫妻多年,感情不是说断就马上能断掉的”,接近张春江的人士透露,离婚后,张春江对姬蓉仍照料有加。
张春江收受的多笔贿款,几乎都与家人变故产生的具体需求相关,主动迎合这种需求的则是其同学与好友。他们的电信生意与张春江个人权力的紧密捆绑。而一旦进入司法程序,亲人与好友均成佐证自己罪行的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