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
`
2009/5/6 11:37
台划定陆资进电信业范围 中移动入股远传添变数
0
0

5月6日上午消息,台湾“陆委会”官员表示,首轮开放大陆资金进入台湾电信业主要限定于“第二类电信”。外界因此担心,中国移动入股远传电信因此将增添变数。

据台湾《经济日报》报道,台湾“陆委会副主委”傅栋成5月5日表示,首轮开放大陆资金进入电信业主要限定于“第二类电信”,如增值服务,电话卡贩卖等。包括移动电话和固网在内的“第一类电信”不在第一轮开放之列。

在第三次“江陈会”达成陆资来台共识并发表声明后,台当局“经济部”也即将公布陆资来台相关许可办法。

据报道,陆资来台许可办法的重点包括,明定陆资经营型态包括独资、合伙,与直接投资台湾企业,购买台湾公司股份或设分公司,或透过第三地来台投资等。至于第三地投资的陆资认定标准,“陆委会”则坚持30%。

傅栋成说,“经济部”认为持股50%是比较早以前的版本,当“陆委会”向“经济部”建议香港红筹股的陆资定义是30%时,“经济部”没有特别反对。“若外资股权含有30%以上的陆资,会被视为陆资;30%以下则是一般外资,这是两套不同的管理机制。”

4月29日,中国移动与台湾远传宣布合作协议,中移动将以每股40元认购远传12%股权,总交易金额177亿元,远传与中移动将设新公司发展大中华市场。该合作尚待台湾有关部门审批。

宣布合作之时,远传董事长徐旭东曾表示,远传将在6月股东常会后,再向相关主管机关申请审核,应该在第四季会走完相关程序。

不过,在5月5日的a当初开放陆资来台的目的,主要是两岸不可能只单向,要双向投资,才能逐渐步入经贸正常化。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C114通信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给作者点赞
0 VS 0
写得不太好

C114简介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Copyright©1999-2025 c114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12002291号-4

C114通信网版权所有 举报电话:021-54451141 用户注销